半岛都市报10月11日讯(记者 李保光) 今年4月5日,市民程某
上坟点香时不慎将周边的杂草引燃,致使崂山区毕家社区小螺口山及其周围大面积山林着火。日前,崂山法院
一审以失火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三年。今年4月5日上午10时40分许,市北区的程某与家人到崂山区毕家社区东山“小螺口”处给其母亲上坟。当程某等人来到山下路口时,被在此守候的护林员拦下。护林员向其说明山上禁止明火祭拜后,早有准备的程某并将手上拿着的烧纸交给护林员,而藏在包里的香却没有交出。不料点火时引燃杂草,火势随风蔓延,致使小螺口山及其周围大面积山林着火,受害
林地面积为39.13公顷。
此外,发生在同一天的另外一起失火案中的两名被告人,因燃放鞭炮引起火灾,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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