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自学法律免费当"律师" 已接了50多个案子

2014-10-14 13:40   来源: 沂蒙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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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0岁的崔国光,16年前因为自己与用工单位产生纠纷,于是,自学法律不请律师自己应诉。随后,崔国光与原单位产生集资纠纷,为了维权,他起诉了原单位,法庭上与对方律师唇枪舌战,最终连本带息要回了139000元。

  看了半辈子文艺类图书的崔国光开始喜欢上了法律条文,一头扎进法律图书里,越研究越觉得有味道,“我们身边遇到的所有纠纷,几乎都可以从法律中找到妥善解决的方法,这就是‘法’的魅力!”截至目前,自学了16年法律的崔国光先后免费以公民代理的方式接了50多个案子,基本以“赢”的结果给委托人一个公正的交代。

  接各类案子,他跑在维权一线

  13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位于兰山区东关(原临沂卫校西)的崔国光家里,已是满头白发的崔国光正在书房整理自己代理的离婚案子,书架上整齐摆放着法律类书籍,书桌上摆满了法律书籍、案件文案。“我手头上现在接了3个离婚案子,由我以公民代理的方式为当事人维权。”崔国光说,他接的离婚案多在农村,婚后丈夫外遇后要求与原配离婚,而夫妻俩的房屋、承包地大都在女方公公名下,这种情况往往是女方没有过错却要被扫地出门,得不到任何财产。

  这类案件,出于微薄的律师费,一些律师不愿代理,崔国光却从不拒绝,“一方面我对受害方很同情,另一方面我对法律有着浓厚兴趣。”崔国光认为,夫妻俩没有分家,一家人的财产就属于共同财产,即便离婚,女方理应分得一定份额的财产。

  现在,崔国光不但代理合同纠纷、借款纠纷,还代理离婚纠纷、劳务纠纷等案子,以公民代理的方式免费接案子。

  两次为自己维权,赢了官司

  要说现在崔国光为什么这么痴迷法律,不得不提16年前他自己遇到的纠纷。

  1998年,在罗庄一民企工作的崔国光被外派到新疆拓展业务,在新疆一忙就是一年,“工资算上业务提成,一年9万多元,单位迟迟不兑现。于是,我就压了等额的货款,原单位就到法院起诉了我。”崔国光说,他为单位效力拿薪酬和提成都是事先商定好的,堂堂正正的事去了法院他也理直气壮。

  于是,崔国光开始研究《劳动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类书籍,不为自己请律师,自己应诉。最终,崔国光维护了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

  1997年崔国光所在的原单位被兼并,2000年,崔国光开始向原单位索要自己先前交纳的集资款未果,“法官提醒我说,已经过了3年,超过了诉讼时效,建议我放弃。”执拗的崔国光并没有放弃,诉讼时效应该是在当事人得知权益被侵害时算起,而且单位的集资款说好了有利息,集资时并没有约定本息返还的时间,法院接受了崔国光的诉讼请求,最终,原单位欠崔国光25000元的集资款,连本带息一共归还了他139000元。

  自此,崔国光开始认识到,法律是公平的,于是对法律产生了浓厚兴趣,也因为自己的两个案子,崔国光在临沂法律界小有名气。在此之后,不少亲戚、朋友以及陌生人找到崔国光,希望由他帮着维权,通过法律解决各类纠纷。

  熟读百本各类法律条文

  54岁开始接触法律的崔国光,家里摆着100多本法律类书籍,除了替人维权,他基本泡在家里的书房以及图书馆法律类书籍专柜前,津津有味地阅读。每一部新法出来,崔国光都会第一时间去购买。

  从小喜欢看武侠、言情类小说的崔国光,50岁时眼睛近视达 800多度,“1998年前,一听‘法律’二字就觉得枯燥乏味,更别说去看法律书籍了。”现在的崔国光却对各类法律法规情有独钟,“法律是不会说话的法官!”

  学法16年时间,崔国光直言,他一个退休的老人,一没钱二没势,替人维权从不送礼,该赢的官司输不了,任何人包括法官也要守法,中国的法律很健全也很公平。

  现在,已经70岁的崔国光依然沿袭了一直以来的作息习惯,每天分析各类受理案件、看法律类书籍到凌晨,第二天早上6点准时起床。因民诉法修改,崔国光老人正在积极考领法律工作者资格,争取为更多的人提供帮助。“活动活动筋骨,更好地学法、懂法、用法,法治社会从我做起。” 记者 车少远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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