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近俩月没发工资 "诸城人才网"称对其不满意

2014-07-18 14:33   来源: 潍坊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近日,在诸城上班的柴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称,她在诸城一家名为“诸城人才网”的网站上班接近两个月,最后却没拿到一分钱的工资。“我没想到干了近两个月,最后一分钱都没挣到,现在网站负责人也联系不上。”柴女士无奈地说。随后,记者帮忙联系了诸城人才网的负责人李先生,并针对此事咨询了律师

  市民 工资没拿到,还被借走100元

  柴女士今年22岁,去年大学毕业,现在住在诸城的亲戚家。今年5月初,柴女士在网上投了简历,不久接到了诸城人才网负责人李先生的电话,要她前去面试。5月15日,柴女士来到这家网站的办公地点,参加了面试并顺利通过,当天就留下来上班。加上柴女士,当时该公司一共有3名员工和1名负责人。柴女士应聘的职位是办公室文员,李先生表示第一个月工资1200元、第二个月1500元另加提成。其他两名业务员是根据业务量发工资。

  柴女士说,上班的头半个月,她一直按照网站的要求给一些企业打电话。那时,李先生基本上每天都在办公室,后来一个月却没见着他。7月5日,他们上班的办公室突然搬走了,不知道什么原因。“由于一直没发工资,我们3个员工都不再去上班了。”柴女士说,面试时李先生告诉她,每个月的15日发工资,后来又改成每个月的25日。截至目前,她还没有见到工资的影子。

  柴女士表示,上班期间,办公室里还来过一位同样姓李的负责人,跟李先生认识。当时,这个李姓负责人向柴女士借了100元钱。让柴女士没想到的是,这位年龄称得上她叔叔的人却迟迟没还她钱,后来还将她的电话拉进了黑名单。“他怎么好意思骗我个小姑娘呢,我这没挣到钱,还赔了100元。”柴女士很无奈。

  回应 对其工作不满意,经常早下班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诸城人才网的负责人李先生。李先生表示,他之所以迟迟没有给柴女士发工资,是因为对她的工作不满意,柴女士经常在他不在的时候早下班回家,这种行为属于旷工,理应不发当时承诺的工资。“他们3个上班的这段时间,仅仅给公司带来了200元的收益,这种情况下业务员肯定是没有工资的。而柴女士经常不按时上班,有时候打进办公室的电话都没人接,所以我一直没给她发工资。”李先生说。

  李先生表示,他原先打算先给柴女士发5月份后半个月的工资600元;由于柴女士上班不认真,后面一个月的工资就不会按照1500元的标准发放。“我故意拖得久一点,正是因为她在后面一个月没好好上班,想给她个教训。”李先生告诉记者。

  而柴女士表示,李先生从来没有对她说过她旷工的问题,她认为自己并不是旷工。“他一直跟我说,他也不是公司的老板,公司现在没钱,所以先不给我发工资。他要是对我的工作不满意,为什么在我上班期间不告诉我呢?现在倒都成了我的不是,很不合理。”柴女士气愤地说。

  办公室搬走后,柴女士一直打不通李先生的电话。在得知记者联系上李先生后,她也电话联系了他。“他跟我说,如果媒体把这件事曝光了,那600元钱也不给我了。”柴女士说。

  律师 至少应按最低工资标准发薪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王建华示,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应该给柴女士发工资。员工在进入单位后,单位应该在1个月之内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发双倍的工资。柴女士并没有与该公司签合同,也就无法通过合同体现当时李先生承诺的工资。但按法律标准,柴女士可以得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数额。至于李先生所说的柴女士旷工的情况,应该出具相关证据,不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而且在柴女士上班期间,李先生就应该提出这个问题,而不应该在柴女士辞职后再提出。

  王建华表示,现在很多不正规的小公司不按时发放员工工资。碰到这种情况,市民应该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在上班后应尽快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这样在维权时更具有法律效力;其次,在应聘时,最好选择规模较大、信誉较高的单位。

  本报记者 常方方

   [编辑: 张珍珍]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