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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易 10月13日,一份河南省工商局专门下发的《关于迅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专项督导省工商局罚没收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网上热传。该通知中提及,要全员上阵、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11月底前完成年度罚没收入任务。13日,有媒体向河南工商系统内部人士求证,并确认了这份文件的真实性。 罚款竟然也定指标,这种荒唐事其实已并不新鲜。且不说众多的网络传言,就连媒体公开报道中也屡屡出现。比如,2011年8月3日,人民日报报道称《云南罗平工商局下达罚款指标完成者双倍返还》;再比如,河北滦县工商局也被爆出,每个科室及各分局、所都下达了罚款指标任务,其中城区分局66万元……可谓乱象迭出,乃至让人感慨,此番河南省工商局只是将潜规则摆到了台面上而已。
发文催促完成罚款指标,这反映出某些部门已经将罚款当成了习惯。在涉事工商局看来,这只是按照习惯办事而已,他们轻车熟路,可以“全员上阵、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却早已经忘了作为工商局,其执法的本来目的,在于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罚款只是他们执法的手段之一,当这种执法手段变成目的,那就成为赤裸裸的“执罚”。如果说执法是《行政处罚法》所赋予的权力,而“执罚”则明显有违法治精神。
制定罚款指标,骨子里是一种只对上级负责,而对老百姓进行欺负的思维模式。如果向上追溯,罚款还是进了财政收入。而这种对财政收入的追求,也绝不是为老百姓谋福利,而是在片面地追求政绩,是为了上级的面子好看。而这种面子,完全是建立在加大对老百姓罚款力度的基础上的。有人认为,其中一些部门因为被摊派了罚款指标,所以他们才对辖区内的企业等单位进行罚款,显得是无奈为之。但在我看来,用不着给这些部门找任何借口。且不说,“执罚”本身就是错误的,试问他们是不是获利者之一?完成罚款指标之后的返还部分去了哪里?他们不是希望通过完成指标来确保自己的位子,然后往更高处爬吗?假如对他们都能给予理解的话,其辖区内的企业又该向谁去喊冤?
制定罚款指标就是一种权力病,当某些职权部门既承载着管理服务功能,又掌握着罚款职权时,就很容易轻管理、重罚款。而这种权力病还可能引发其他病症,比如“养鱼执法”。以往媒体报道中,已经出现过很多“养鱼执法”的事件。一些部门为了追求罚款而放任企业违法,以期获得更多的罚款金额。这样的怪胎是法治社会的耻辱,也会贻害无穷。而此次河南省工商局下文催促完成罚款指标,其辖区内有多少这样的“养鱼执法”问题,还需要相关部门好好查一查。
对于罚款指标,老百姓实在无法漠视,更无法给予宽容。必须让这些部门早日改掉“执罚”的恶习,绝不能任由其继续作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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