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城市信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青岛市政府办公厅于10日正式出台《青岛市创建国家生态市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下称《 行动计划》。该计划规定,到2016年,青岛市创建成为山东省生态市,全市镇(涉农街道)达到国家级生态镇(街道)建设标准,全部涉农区(市)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市,全市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为2017年青岛市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市打好基础。
三步走实现三年计划 这个行动计划提到了工作目标,也提出了主要任务。根据《行动计划》,此次国家生态市创建总体目标分为三步:
2014年 ,即墨市、胶州市创建成为山东省生态市;
2015年,平度市、莱西市创建成为山东省生态市,青岛
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区,全市基本达到山东省生态市建设标准;
2016年,青岛市创建成为山东省生态市,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市,全市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为2017年青岛市申请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市打好基础。
由于创建生态市是自下而上进行的,创建国家级生态市要求该市80%的县(含县级市)达到省级、国家生态县建设指标并获命名。为此,青岛市加快生态区(市)、生态镇(涉农街道)和生态村(涉农社区)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创建步伐,到2015年,全市80%的行政村(涉农社区)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标准,80%的镇、涉农街道建成国家级生态镇(街道),全部涉农区市创建成为山东省生态市。到2016年,全市镇(涉农街道)达到国家级生态镇(街道)建设标准,全部涉农区(市)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市。
城区生活垃圾后年全要无害化处理 《行动计划》要求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达到3.5%以上。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投入力度,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制定促进生态环保投资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投资主体参与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国内外金融机构贷款,多种方式筹措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资金。
此外,到2016年,全市受保护地区将占国土面积20%以上,
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40%以上,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省有关考核要求,河流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保持在85%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在95%以上,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农村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全覆盖,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5大方面20项任务确保实现目标 为保证各项创建指标的顺利完成,《行动计划》从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污染防治、加大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培育生态文化以及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五大方面确立了20项工作任务。
在发展生态经济上,青岛市将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推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和船舶行业的结构调整,加快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2016年完成老城区110家企业搬迁工作;加快发展服务业,2016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2%;继续强化节能减排,力争到2016年全市使用清洁能源占比达11%以上。
在污染防治方面,青岛市将加强重点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到2016年 ,全市范围内主要河流水质明显改善,鱼类可稳定生长,胶州湾污染隐患基本消除 ;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到2016年空气中细颗粒物控制在每立方米50微克左右。
此外,《行动计划》还提出了青岛市创建国家生态市2014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表,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源节约利用,生态安全保障,国土绿化和生态恢复以及生态创建是今年的重点工作。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刘旭 通讯员 孙俊杰 邢丽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