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患者打男医生耳光 信任最受伤

2014-10-23 09:2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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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杨朝清

  眼科医生将女患者带至检查暗室内诊治时,女患者认为医生靠得太近,因此连打医生3个巴掌。记者从广东珠海市拱北警方了解到,涉事女患者被行政拘留10日。随后,该女士在警方的询问中表示,医生在检查的过程中用左手揽她的腰并且在检查过程中戴口罩的嘴已经碰到了她的嘴,因此才会动手。

  第三方不在场的情形下,男医生和女患者各执一端,似乎谁都有道理。女患者义愤填膺,男医生“莫名其妙”地挨打,医患纠纷之下,从来都没有胜利者。

  警方表示,眼科检查暗室内没有遮挡物,门是敞开的,外面的人可以看到里面的情况。根据常识推理和逻辑判断,男医生像女患者陈述的“那样不堪”的概率较小。毕竟,开放、流动的公共空间,让医生的言行置于有效的公众监督之下,行为不端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健康长寿的诉求越来越强烈,求医问药的过程却充满了无奈和艰辛,一些非理性的患者便将怨气发泄到医护人员身上。在过往的叙事中,医患纠纷的双方被塑造成为强弱分明的两个利益主体——患者通常可以凭借弱者的符号身份赢得公众的同情和舆论的支持,医方却处于百口莫辩的尴尬处境。

  “女患者打男医生耳光”尽管事出有因,却不能逾越权责边界。患者有权利对医生的医术和医德提供质疑和批评,却没有权利采用“暴力纠偏”的方式对医生进行人身攻击和语言伤害。说到底,患者和医生尽管角色不同,却享有作为普通人最基本的权利。“女患者打男医生耳光”从因果关系上讲经不起推敲,从权责关系上来说也是一种滥用与错位。

  即使是弱者,也不见得天然有理。在医患纠纷中,不能先入为主地进行“惯性联想”和“恶意揣测”,而是要以事实为基础进行价值判断。让失范者为自己的过错支付成本,维护医生基本的职业体面和尊严,才能让医生更好地服务患者。一旦医患双方处于对立状态,就会陷入两败俱伤的“双输”格局。(作者系高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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