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一批法律法规实施
1.信访督办不力将被追责
由信访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于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进一步严格规范初信初访办理工作流程,明确信访工作机构职能。
据了解,《办法》出台的目的主要是突出“为民”和“依法”。在信访机构的责任方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机构在收到初信初访事项后,应在15日内交送有权处理机关或报送有关领导,并对具备回复条件的信访人以电话、书面等形式反馈。若信访机关未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未履行督办职责,将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追责。
对应受理却未受理、不反馈结果或不执行处理意见、群众评价不满意且引发重复走访、越级上访等问题的事项,信访部门将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向有关地方和部门提请追责。办法还要求,对纳入满意度评价范围事项的办理过程和结果,应在网上公开,以便信访人查询评价。
2.餐馆“最低消费”将被禁
商务部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11月1日施行,明确表示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包间最低消费”“开瓶费”“茶位费”等长期被市民诟病的餐饮业“潜规则”将得到整治。办法规定,餐饮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促销内容,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
《 办法》要求,提供外送服务的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服务流程,并明示提供外送服务的时间、外送范围以及收费标准;根据消费者订单和食品安全要求,选择适当的交通工具、设备,按时、按质、按量送达消费者,并提供相应的单据。《办法》强调,违反规定的餐饮经营者将受到惩处。对于违反办法的行为,若法律规章有相关条款的,将依法处罚;没有相关条款的,将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处所得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3.原创稿酬千字最高300元
国家版权局官网日前正式公布《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原创作品的基本稿酬标准,由1999年《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的每千字30元到100元提高到80元至300元,而原创作品的版税率并未提高,依然为3%到10%。
办法将原《规定》的付酬标准调整为:原创作品每千字80元到300元;翻译基本稿酬由1999年的每千字20元到80元,增至每千字50元到200元;改编基本稿酬由每千字10元到50元,升至每千字20元到100元;汇编基本稿酬则由每千字3元到10元,升至每千字10元到20元。按照《办法》规定,报刊刊载作品依旧只适用一次性付酬方式,报刊刊载未发表的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自刊载后一个月内,按每千字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 规定》当时的付酬标准是每千字不低于50元。相应的,报刊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的作品时的付酬标准,也由1999年的每千字50元,提升至每千字100元。
4.历史建筑等禁设私人会所
根据我国多部门制定的《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11月1日起,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以自建 、租赁、承包、转让、出借、抵押、买断、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私人会所。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应当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举报,对违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职能职责,搞好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问题,制定政策措施,坚决防止和纠正侵占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的问题。
规定明确,所涉及私人会所,是指改变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属性设立的高档餐饮、休闲、健身、美容、娱乐、住宿、接待等场所,包括实行会员制的场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规定列出了 4种不同情况的处置方式:没有合法手续或者手续不健全的予以关停;有合法手续但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予以停业整治,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有合法手续但经营对象、范围、形式等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转型或者停业整治 ;出租给单位或者个人作为非经营用途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协调产权单位提出解决办法,租赁合同到期后收回。
5.青岛风貌保护条例实施
由青岛市制定的《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规定于11月1日起实施。记者了解到,该条例共七章六十条,将全市的特色风貌要素全部纳入调整范围。不再仅限于人文风貌保护,也包括自然环境要素、城市空间格局;除了考虑主城区的风貌保护,还考虑到各县级市的风貌保护要求;不仅保护已经形成的风貌特色,还从城市建设发展角度,考虑城市风貌的延续、培育和塑造。
除此之外,还将根据城市风貌保护的内容编制和调整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名录,确定城市风貌保护项目。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不超过山体海拔高度三分之二的原则,确定山体周边建筑高度控制线。历史城区内主要山体的周边建筑高度控制线分别为:贮水山为45米 ,观海山、鱼山、八关山为50米 ,观象山、青岛山、信号山为60米 、太平山为80米。同时 ,重要观景点与主要山体之间眺望视域范围内禁止建设高层建筑。
记者 李保光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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