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招待费"隐身"能糊弄谁

2014-11-04 11:2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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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惠铭生

  今年前三季度,在管理费用下降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央企选择了“隐藏”业务招待费,相关数据和科目已彻底消失在财务报表中,部分央企财报中的“其他”科目的金额却在大幅增加。(11月3日《第一财经日报》)

  说起央企招待费,人们往往会联系到公款吃喝玩乐,所以,公众对居高不下、动辄几亿、数十亿的招待费诟病已久,并屡屡口诛笔伐,这让一些央企颜面尽失,难以招架。有鉴于此,一些央企在招待费“做账”上颇费脑筋和周折,大玩“偷梁换柱”的伎俩,通过腾挪转换的方式,让招待费在账面上“隐身”,变成“其他”科目。比如,2013年中国铁建曝出8.37亿元天价招待费,而2014年初,中国铁建等近四成央企隐去了这一数据。至于“其他”科目是什么?除了行业内知情人及专门的审计部门,其他人包括媒体和公众只能靠猜了。

  不过,目前而言,让招待费“隐身”,让“其他”科目扩容,可能并不违规违纪。因为根据会计准则规定,业务招待费用通常在管理费用列示。在会计科目中,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但哪些费用算招待费,并无明确规定。

  无论相关政策规定得多么模棱两可,将招待费算进“其他”科目,都过于牵强附会。尤其是,像企业经营所产生的宴请、工作餐、参观、赠送纪念品等开支,若列入“其他”科目,就是明显的自欺欺人。

  着意关注和在意央企花费多少招待费,既是公众诉求,也是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的具体要求。招待费必须降下来,必须符合法律政策和制度要求,这是今天和将来央企必须遵循的底线。但是,一些央企阳奉阴违,拿政策法律当儿戏,藐视民意,在招待花费上我行我素,甚至使用障眼法规避社会各界的监督,这些违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叫停。

  面对央企让招待费普遍“隐身”的新伎俩,审计、纪检等部门应该及早查漏补缺,并要尽快给央企“立规矩”,不许将招待费人为、刻意隐藏到“其他”科目中欺上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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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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