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万城绿洲广场买房 没预售证想退房遇难题

2014-11-05 13:59   来源: 鲁南商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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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4日讯(记者 王鲁娜 李墨) 2013年12月26日,市民王先生花15.71万元在罗庄区通达南路与沂河路交会处南的万城绿洲广场购买了一套38平米左右的精装修小公寓,却在房产局的网上迟迟查不到相关的备案信息。

  “我一次付清了所有房款。”王先生说,当时并没有考虑该楼盘是否有预售许可证的问题,交钱后与开发商签订了收款合同,并约定2014年年底交房。

  之后,王先生想与开发商签订正规的购房合同,可遭到了开发商多次拒绝。心生怀疑的王先生在房产局网站上查询该楼盘相关信息,却发现这个楼盘根本没备案。王先生想退掉房子,却被开发商以“预售证很快就办下来”推脱。

  今年10月11日,王先生找到销售部的马可经理,经过协商,终于同意王先生退房。王先生写了一份《退房申请书》,并口头承诺半个月后可以收到房款。

  10月31日,王先生再次来到万城绿洲广场咨询退房事宜,却被财务告知“未收到同意退款签条”,而此时再联系马经理,对方却不再接听电话。

  11月4日,记者联系马经理,马经理称已离开公司。而万城绿洲广场工作人员称,该项目的公寓确实没有预售证,最快11月底就可以办出。由于五证不全,项目的交房时间也将拖延。该工作人员称,小公寓的毛坯房差不多能在年底交房,而精装修房则无法按期交房,最快也要等到明年五一。

  据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的王自豪律师介绍,开发商应该取得预售房许可后再对房产进行销售,如果业主发现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则有权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予以退房,如因此给住房人造成损失,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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