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不能总摁住工薪族"薅羊毛"

2014-11-12 08:4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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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红梅

  近日,财政部公布前三季度税收收入情况分析。其中,个人所得税前三季度实现5697亿元,同比增长12.4%,远远超过整体税收7.4%的增速,个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3%,比去年同期提高了0.3%。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近日表示,个税的功能首先是筹集财政收入,我国基尼系数为0.47,通过在全部税收中占比为6%~7%的个税来调节收入分配不公,不大现实。(11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

  个税不公已经成为一个“老话题”,隔不了多久就会被拿出来讨论一番,但令人无奈的是,个税改革却迟迟没有实质性进展。个人所得税法从1980年颁布至今,已经历6次修订,最近3次调整都将提高免征额作为核心内容。2011年9月,最新修正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个税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使得个税纳税人群从8400万减至2400万,工薪纳税人群从28%下降到8%。2011年10月,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352.37亿元,同比减少11亿元、下降3.1% ,环比减少99亿元、下降22%。如今3年过去了,个税规模又迅速膨胀。财政部公布的财政收支情况显示,今年7月,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538亿元,同比增长9%。

  按照制度设计的初衷,个税被赋予了“抽肥补瘦”、促进社会公平的使命,但现实中个税不仅没有起到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反而将征收的主要目标对准了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演变为“工薪税”。目前,我国个税采用分类征收的办法,应税项目分为工薪所得 、稿酬所得、劳务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11类。其中,工薪所得税由单位代扣代缴,逃税可能性低,征收成本也低,在全部11类所得税中占大头。财政部数据显示,2012年个税总收入为5820亿元,其中工薪所得税3577亿元,占比超过60%。

  总体来看,目前我国个税运行的问题主要是“底数不清、征收不力、调节不当”。虽然个税仅占我国整体税收的6%~7%,比重并不大,但对于工薪家庭而言,每月几百甚至上千元的税却相当沉重。因为工资薪金增长的同时,生活成本也不断提高,再加上还房贷、子女教育、赡养父母等支出,工薪阶层不堪重负,减税的呼声日益高涨。有人指出,3500元的个税免征标准如今已经显得过低,呼吁继续提高个税免征额;也有观点认为,个税未充分考虑家庭负担因素,应当将交通费、房租、房贷按揭等计入扣除额度。

  个税征管应克服“懒政”心理,不能光图省事,在拿死工资的工薪族身上“薅羊毛”。在个税法出台的上世纪八十年代,个人收入来源主要是工薪所得,围绕工薪征收个税无可厚非。但现在诸如资本、技术、管理等收入占比加大,不断拉开收入差距。这种情况下,个税改革要最大限度发挥个税调节收入分配不公的作用,加大工薪之外其他收入的个税征管力度,严控不依靠工薪所得的高收入人群逃税。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决定指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个税改革的大方向早已明确,相关部门理应顺应民意,尽快出台具体的改革措施,并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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