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被要求卸货 夫妻俩检测站内服毒致一人亡

2014-11-26 06:5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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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维权人士王金伍微博上车主妻子抢救的照片。(微博截图)



    11月24日14时左右,因不满河南省民权县罗庄超限检测站处罚决定,永城籍车主张高兴和妻子侯燕在310国道民权县罗庄超限检测站喝下了农药。目前,张高兴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妻侯燕经抢救已经脱离生命危险。

    官方通报:车主要求不卸货放车

    24日晚8点,微博认证为王金伍的网友爆料,河南再现超限罚款服毒死亡事件,“9月27日货车超限被扣民权县超限站下达3万元罚单,期间多次交涉罚款不能减免车不放行,今(24日)下午2点张高兴夫妇同在超限站喝农药,现男方已死亡,其妻子还在抢救中。”

    事发后,记者联系到爆料人王金伍。“24日下午3点左右,一个匿名的人在微信上告诉我,在罗庄超限检测站附近有人喝农药,我随后找交通系统内的朋友核实,大约5点钟得到反馈称,确有此事,且男的已死亡。”王金伍告诉记者,随后死者的亲属联系到他,希望他帮忙转发此事。晚上八点钟,刚刚到达南京出差的王金伍在微博上公布了该事件。长期致力于货车司机维权的王金伍称,据其多方了解,张高兴的货车超限的确属实,“他拉了100多吨,车辆限载55吨。”

    25日下午,记者尝试联系民权县有关部门,未能得到官方回应。当天下午3时许,河南民权县在该政府官方网站上做出书面回应。这份回应表明,王金伍在网上的爆料确实存在 。

    根据民权县政府通告,发生在24日310国道民权县罗庄超限检测站2人喝农药事件,车主张高兴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妻侯燕经抢救已经脱离生命危险。

    另外,这份通告还对事发时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介绍。据称,2014年9月27日14时左右,车牌号为豫N77607的货车行驶至310国道民权县罗庄超限检测站时,强行闯卡,被执法人员拦停后,经检测称重,该车货总重为114040kg,超限率为107% ,属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司机李红磊在超限检测单上签字确认并按有手印,但没接受处理并锁上车门自行离开。

    “时隔7天后,该车车主张高兴电话联系超限检测站,要求不卸货放车,被超限检测站拒绝,之后,民权超限检测站与张高兴联系,要求其到超限检测站接受处理,但张一直不接受卸货处理,期间有4人自称艾滋病人到超限检测站要求无条件放车 ,被执法队员劝离。”通告写道,11月24日,张高兴与其妻子侯燕及古继伟(现聘司机)到民权县罗庄超限检测站进行交涉,再次要求不卸货放车 ,而超限检测站要求按规定先卸货,再进行处罚,双方意见未达成一致,张高兴夫妻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两人一同离开了检测站房,随后在超限检测站检测辅道旁拿出随身携带的农药喝下。

    车主哥哥:一旦卸货会损失十多万

    记者随后辗转联系到了车主张高兴的哥哥张磊。“24号下午三点左右,弟弟的朋友通知我他出事了,当时觉得很震惊”,他赶到医院时,张高兴已因抢救无效死亡,弟妹侯燕也住进重症监护室。张磊告诉记者,张高兴今年30岁,家住永城双桥镇,在家中四姐弟中排行老四,平时性格开朗,与妻子侯燕育有一个8岁的孩子,兄弟二人均靠经营货车为生。

    据张磊介绍,张高兴花五十多万买了这辆货车,运营不满两年,现在每个月还有1万多元的贷款要还。近两年来,张高兴的货车生意主要是在河南禹州和永城两地运送电煤。

    9月27日货车被扣之后,张高兴曾把消息告知了哥哥张磊。“他告诉我车被扣了,希望能找人不卸货少交点罚款,或者交了罚款不卸货。”张磊称,当时他们都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

    不过,后来事情的发展超出了他们的预期。面对必须卸货的要求,他们难以接受。张高兴虽曾多次请求“只罚款不卸货”,但一直未果。直至11月24日,在罗庄超限站再次协商不成后,张高兴和妻子侯燕双双服毒。

    对此,张磊的解释是,弟弟货车上装的是电煤,一旦卸货,货车上的封条将被揭去,“人家(货主)就不要了,会损失十多万。”他认为性格并不极端的两人“是被逼着急了”。

    货车上的押车员张先生对喝药事件也很意外。他向记者回忆,张高兴最后一次联系他是大概一周前,“他没有什么不正常,也没在意。”张先生称,事发后自己一宿没睡,“不敢相信”。

    最新进展:当地已成立调查组

    民权县政府称,事发后,商丘市委、市政府,河南省交通厅高度重视,民权县委、县政府成立了调查工作组,赶赴罗庄超限检测站开展工作,对涉及人员展开调查,对有关材料进行了取证、封存。目前,调查组正在对该事件进行详细调查。

    据悉,去年在河南永城曾发生过一起车主服毒自杀事件。2013年11月14日,一辆大货车被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司机称在出示了月票(每月给路政3000元)和年票(每年给运政3000元)后,路政部门仍要罚款,女车主求情未果,当场服剧毒农药自杀。该事件震惊全国,当地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6名相关公职人员被处理。

    货车司机维权人王金伍对货车运输管理问题关注已久,“超限确实有危险,但不超限车主挣不到,这是现实的矛盾。”王金伍认为管理部门“时紧时松”,一段时间集中打击,一段时间又没人管理,造成了司机在认识上的偏差。

    ■链接

    强制卸货是底线条款

    车主夫妻不满处罚规定服毒自杀的消息被曝光后,引起舆论关注。那么,检测站的处罚是否合理呢?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承运人停止违法行为,接受调查、处理,并可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按照我国的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超载车卸车后,才能实现“违法状态消除”,“强制卸货”是无条件执行的底线条款。

    记者注意到,民权县在事发前正在开展超限超载闯站车辆治理工作。“民权在线”网站上的一则新闻稿显示,今年9月18日,民权县曾召开超限超载闯站车辆治理工作促进会。该新闻稿提到,“要通过联合治理,遏制超限超载闯站车辆高发态势。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效果,坚决打胜治超攻坚战,从根本上解决超限超载问题。”

    民权县“治超”的背景是去年1月以来,河南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2013年1月1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告》,要求对上公路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做到卸载到位、处罚到位,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该省的相关文件强调,对违法驶入的超限超载车辆,经检测认定后,一律在公路超限检测站点进行处理,由当事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改正措施,消除违法状态,并由交通运输、公安等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罚。

    根据民权县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官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今年1月9日,商丘市政府纠风办分管“治超”工作的领导贾善江一行曾专门到民权罗庄超载站检查指导“治超”工作。在这次检察工作中,有关领导再次强调——“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停车、卸货场地,使超限超载车辆必需卸载,消除违章状态。” 文/记者 李兴丽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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