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房产频道12月5日消息 2014年7月,青岛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合理调整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将现行各类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统一申请、并轨运行,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12月5日市住房保障中心总工程师黄兴东做客房地资源网“在线访谈”栏目,就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2014年青岛已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60个 目前,青岛市正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体系。新审批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除已进入供地程序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
黄兴东总工程师介绍,2014年,青岛市共计划建筹各类保障性住房15000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占七成,计划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目前,已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60个、房源17344套。截止到现在,已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9443套,其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986套;配售经济适用住房5764套,限价商品住房2693套。据介绍,目前已超额完成年度配租配售任务。
公租房优先面向本区居民配租 根据青岛市现行政策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申请家庭实施住房保障,即各区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原则上主要面向本区居民配租,剩余房源可面向全市统筹。
问政中,多名网友咨询各区的公租房进度,黄兴东表示,目前,崂山区、黄岛区、市南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
市南区南岛组团廉租住房项目,青岛市已要求由市南区政府牵头,加快推进基本建设手续办理工作,争取配租家庭早日入住。
退休金应计入申请家庭收入 问政中,有网友表示明年退休,现已申购保障房多年,退休金是否算个人工薪收入?计分吗? 如何计分?若超过某申请标准数,是否被取消申请资格?
黄兴东回复,根据国家民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有关规定,退休金应该计入申请家庭收入。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有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含)920元的计10分;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920元的计7分。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含)1864元的计10分;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1864元的计7分。
在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中,经济适用住房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864元,限价商品住房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796元,若超过以上标准,申请资格将会被取消。
另外,有网友咨询限价房买卖需满足的时间条件。黄兴东回复,根据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限价商品住房自办理房地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文 葛飞
[编辑: 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