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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利权 深圳市政府12月29日17时40分突然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告自当日18时起,在深圳全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和指标管理,全市小汽车增量指标暂定每年10万个。“限购令”颁布之后,多部门组成的“执法队”旋即封锁了4S店,禁止汽车交易。(本报12月30日A41版报道) 国内第八个颁布汽车“限购令”的城市,最终还是落到了深圳头上。2012年6月份广州限制汽车上牌以后,关于深圳限购、限牌的传言就甚嚣尘上,不过当地政府的表现倒是颇能稳定民心——相关部门一再言之凿凿地告诉市民,“深圳限购限牌没有的事儿”,甚至还行政拘留了4名散布“深圳限牌”信息的造谣者。今年1月,深圳市相关领导在答记者问时进一步否定了限牌的说法,明确表示只“依靠包括提高停车费用等经济手段治理拥堵”。然而,公众万万没想到的是,临到岁末深圳来了这么一招“突然袭击”。
深圳市的突然限购与之前天津、杭州等地的做法一脉相承,之前那些用政府公信作担保的严肃表态,瞬间化成无足轻重的“逗你玩”。不可否认,限行、限购、限牌对于治理城市拥堵的确立竿见影。然而,任何一项公共决策从产生到实行都必须公开透明、依法民主,政府部门不能跟老百姓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更不能以欺瞒民众的方式来消解政策推行的阻力。对民众放“烟雾弹”、搞“突然袭击”,这样的执政方式只会折损政府公信,让政策善意大打折扣。
日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根据该草案规定,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这也就是说,地方政府通过一纸红头文件就随意限行、限牌、限购的行为将被“终结”。此次深圳市如此仓促地颁布限购、限行政策,难逃跟国家立法“赛跑”的嫌疑,这恰好说明国家立法规范地方政府执政方式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依法执政,而依法执政意味着权力依照法律运行,政府部门公共决策需要遵循程序正义,更要向群众“说实话、交实底”。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最重要的就是处理好政府与群众的关系,倘若在汽车限购这样的大事上面,地方政府都不能对民众坦诚相见,那么如何保证公权力乃至公职人员,在其他关系公共利益乃至公民个人权益的事务上面,做到必要的公开、公正与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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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