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4日讯(记者 周晓荷) 1月4日,记者获悉,截至2014年12月31日24时,48家
旅行社尚未投保旅行社
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中断期间,旅行社已不具备经营资格,提醒广大游客注意风险。
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市旅游局责令目前尚未投保的旅行社在三日内(1月7日止)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持投保凭证(发票、保单或网上支付网页等)到旅游局审批大厅一楼旅游局窗口备案。逾期未投保的,将依法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行社责任险中断期间,旅行社已不具备经营资格,旅行社不得经营。同时,提醒广大游客和有关单位注意风险,不要跟未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旅行社出游和进行业务合作。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