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交警联手查处黄标车 闯限行扣3分罚200元

2015-02-04 17:19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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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2月4日消息  从青岛市环保局了解到,自即日起,青岛环保、交警将联合查处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闯限行黄标车、上路无标车、黑烟车等将遭严查。

  根据青岛市交警支队下发的《关于与环保部门开展联合查处 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通知》,交警和环保部门主要在黄标车限行区域内查处黄标车闯禁行、无标车违法上路、车辆逾期未检验、机动车排放黑烟、伪(变)造环保检验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要求,对黄标车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驾驶人记3分处罚。同时,对于无标车违法上路以及机动车排放黑烟等违法行为,依据《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将给予200元罚款;伪(变)造环保检验标志的将受到500-1000元罚款。

  去年,“电子眼”给青岛黄标车淘汰帮了大忙。2014年,环保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深入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启用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对违规黄标车进行电子化抓拍监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车辆4200辆,淘汰黄标车4.16万辆。今年,交警部门仍会定期将环保部门提供的黄标车、无标车等车辆信息录入智能交通系统,强化检查比对,依托城区交通出入卡口和监控设备,对违法行驶的黄标车、无标车实施抓拍、取证,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压减黄标车活动空间,引导市民主动淘汰。

  同时,交警和环保两门将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建立联合查处联席制度。即日起,各区市交警大队与各区市环保分市局对接,针对辖区黄标车禁行区域,制定联合查处工作计划,共同开展日常的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联合查处工作。开展联合查处集中行动。各交警大队在开展各项统一行动、集中夜查等专项行动工作中,环保部门同时派员参加,对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并查处。

   通讯员 孙俊杰 王延进 文 孙贴静 徐圆

  新闻链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要求,青岛市2014年11月1日起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含开发区)、城阳区(含高新区)建成区及全市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城区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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