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润发所售文具有俩生产日期 律师称涉嫌欺诈

2015-02-14 10:07   来源: 信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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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迷宫水笔刷下同样掩盖着一个日期



  消费者共赔付2000元

  在位于宁夏路162号的大润发青岛店,赵先生购买的两件产品共获得1000元赔偿金。赵先生说:“按照新消法55条,构成消费欺诈按退一赔三最低500的标准赔付,我购买的两件产品应该赔1000元。”2月13日,赵先生在大润发即墨店与真彩厂商的代表见面,据赵先生所说,这一次同样赔付了1000元。“其实本来不止1000元,因为在大润发即墨店我一共购买了四件问题产品,但我对厂商做出了让步,同意赔付1000元。”赵先生表示,关于“双日期”出现的原因,真彩厂商称不知情。

  就此事,信报全媒体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杨静律师。杨律师说,掩盖、修改商品真实信息的行为构成消费欺诈。

  杨律师说:”首先,当消费者买到出现这种问题的商品时应找商品的销售商赔付,如果销售商认定掩盖、修改生产日期的行为人是厂商,那么销售商应该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如果销售商拿不出相关证据,就应该为销售问题产品构成消费欺诈一事负责。”杨律师表示,厂商和销售商之间存在零供关系失衡:“为了将产品放在销售商的货架上售卖,厂商不免会接受销售方的一些附加条件。”最后,杨律师称,按照《新消法》55条,赵先生的赔付要求完全合法。文 信报全媒体记者 陈泓佳 图来自当事人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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