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江涛
距3月1日仅有半个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已进入倒计时。“近期出现过不少‘神秘’业主,都要求房源信息不能登记上网,只供门店咨询购买。”济南市一家二手房中介门店店长表示,这类业主一般都只留下手机号码,而不登记其他个人信息,房源总价比周边平均售价低大约10%。(2月14日《华夏时报》) 近年来,高端二手房源集中抛售现象在多地出现。由于不动产登记的实施将加速房地产税立法,预计二手房抛售现象还会持续。而标明“不动产登记急售”的房源越来越多 ,议价空间也相对较大,特别是“神秘业主”对抛售房产讳莫如深,很容易引发公众对官员涉房腐败的习惯性猜想。
公众一直关注不动产登记法规的反腐功能,即能否“以人查房”。其实,条例已经做出了原则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只要真正实现了共享互通,纪检部门不仅可以掌握官员置产的动态信息,还可以针对财产申报登记进行抽查核实,从中发现涉及官员贪腐的房产线索。
若干涉房腐败案件显示,“神秘业主”可能是腐败存量的生力军。各地纪检部门在对官员财产申报进行核查、抽查的同时,应要求官员重新申报登记一定期间内的售房行为,倒逼“神秘业主”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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