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做木门有道缝安橱柜也出错 家装闹心事真不少

2015-03-09 10:50   来源: 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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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做两套卧室木门,混淆门高和门洞高,木门多出一道缝;在装饰城定做整套橱柜,要么把颜色弄错 ,要么把款式弄错 ,安装还弄坏墙面瓷砖。3月8日,记者从黄岛区消保委了解到,家居装修是安新家的大事,市民可不能大意,要再三跟商家落实信息,确保自己的订单无误,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要理性维护合法权益。

  案例1 定做木门,竟把“门洞高”弄成了“门高”

  家居装修本是件开心事,可弄不好就成了闹心,青西新区的岳先生,就遇到过窝火的事儿。他在青西新区的一家大型家装商场,定做了两套卧室木门,准备给自己的房子安装上。可没成想,拿到手的木门竟然小了,安装上之后,门口还留着一道缝隙,这可让他上了火。

  记者了解到,按照合同上的要求,双方约定的门高为2.1米,但是,木门的实际测量高为2.08左右。新装的木门有道缝隙,这也不合适啊,岳先生找到了商家,以尺寸不符合,缝隙过大,无法进行安装为由,要求商家重新定做。没成想,商家一口回绝了,双方多次协商,也没有得到解决。

  实在没有办法,岳先生联系到黄岛区消保委,希望能够有人帮着解决。工作人员说,他们进行了解,商家也有自己的说法。商家称,他们在岳先生家实地测量,门洞高为2.12米 ,但是,岳先生要求按照2.1米下单子定做,他们也觉得冤枉。商场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之前提醒过岳先生,如果按照更改后的尺寸定做,安装时可能会出现缝隙过大,手里还有岳先生的书面更改尺寸确定单。

  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过工作人员的了解,其实,双方发生争议的矛盾点在于“门高”与“门洞高”两个概念。岳先生误把商家测量的“门洞高”理解成“门高”,而商家把消费者要求的“门高”写成“门洞高”尺寸下单定做。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本案中,当时商家如果耐心给消费者解释“门高”与“门洞高”的区别,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争议。经工作人员与双方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商家补偿岳先生150元,并处理好门缝过大的问题。工作人员说,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案例2 橱柜安装三番五次出错,商家补偿万元

  同样是家居装修,青西新区的张先生,也遇到一件烦心事。他在一家装饰城定做了一整套橱柜。到了店面看橱柜的时候,商家信誓旦旦地称,会在一个月内完成安装,可谁曾想,安装的过程是一波三折。

  他说,商家在制作安装的过程中,一连出现多次失误。第一次的时候,商家将橱柜送上门,可颜色竟然不是最初自己看到的,第二次上门的时候,橱柜的款式竟然又出了差错。好不容易收拾利索了,工作人员上门进行安装的时候,家里的瓷砖墙面竟然被弄坏了,这可把张先生一家气得不轻快。

  由于橱柜的安装迟迟不能到位,张先生只好在外租赁房屋居住,一下掏出了不少的租赁费,张先生认为,这些失误都是商家造成的 ,而且,在橱柜安装的过程中,双方还多次产生矛盾和争执,一直闹到商家不上门安装橱柜,也不退给张先生的钱,双方就这么僵持着。在张先生看来,自己似乎上当受骗了。

  黄岛区消保委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在第一时间与橱柜商家的负责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此事的大体经过。工作人员介绍,橱柜商家认为消费者对所订的橱柜样式和质量过于挑剔,给人一种鸡蛋里挑骨头的感觉。

  对于商家的这种说法,张先生也不信服。他称,自己因为喜欢才预订该款橱柜,商家应该按照自己的要求安装,销售出来的橱柜不能和之前的订货有差别,同样也不能有瑕疵。正因为这样 ,双方矛盾分歧很大,最后的结果是橱柜商家既不给消费者上门安装橱柜,也不退钱,双方就这么一直僵持着。消保委的工作人员说,他们约双方接受当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张先生的情绪非常激动,对橱柜商家派来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非常不满,认为他们是在应付消费者,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

  消保委根据这一新情况,责成装饰城开办单位负责人到消保委一起参与调解。装饰城某经理表示,若橱柜商家不对此投诉作出合理的答复,将采取下达《停业整顿通知书》,限其停业整顿,并动用橱柜商家缴纳的质保金先期赔付消费者。在消保委和装饰城开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橱柜商家承诺2日内为消费者安装好橱柜,为消费者补好相同颜色的墙砖,并补偿张先生的10000元费用。

  黄岛区消保委的工作人员说,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 ,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工作人员称,张先生因商家不能及时优质的服务,从而遭受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应当获赔偿。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刘金震 通讯员 崔健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王泯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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