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3月17日消息 今天下午,青岛市消保委组织召开了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与会专家、学者、法官、相关行政部门代表、经营者代表和消费者代表从不同角度,分别针对新《消法》实施一年来,在预付式消费、网络购物、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并提出了有效的建议和对策。
出席会议的领导和嘉宾包括市工商局副局长段启辉,市消保委律师团团长、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明均,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毕威,中国海洋大学民商法教研室主任马晓莉,市食药监局稽查大队许泽春,市工商局消保处、网络监管处、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和部分区市的消保委秘书长。
网络交易成为座谈会的焦点话题之一,“互联网正在颠覆传统行业,改变人们的日常消费行为。与之相伴的是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举报也陡然增多。”市工商局网络监管处处长杨申对网络交易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他指出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虚假宣传多。利用网页发布与真实情况不符的企业或商品信息,进行对企业和商品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网络虚假宣传是当前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突出性问题。二是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多。网购存在交易对象虚拟、交易手段虚拟、交易空间虚拟等三个特点,由此带来了大量的假冒伪劣商品出现在网络上,也衍生出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大量出现。三是网络侵权形式多样化。主要表现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伪造或冒用公司名称的违法行为,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误导消费的违法行为;利用格式合同条款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侵犯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恶意诋毁、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违法行为等等。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杨申处长也提出应该抓好顶层设计、加强网监力量建设、强化信息监管能力、破解执法取证难瓶颈、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责任等对策。
记者从会议中了解到,2015年,市消保委将探索制定青岛市国民消费教育五年规划,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大力倡导科学消费理念;将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比较试验、消费调查等活动,依法履行社会监督职能,督促经营者重视商品和服务质量,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将以消费者的维权诉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消费纠纷调处,聚焦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运用维权手段,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将充分发挥消保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消费维权合力,探索维权新机制。
文 王君莉
[编辑: 王维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