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青岛市首批《青岛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版)》(简称《医疗价格》)。自4月1日起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医疗价格》。共计5115项,包含综合类49项、中医类327项、实验室诊断类907项、手术类3832项。
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降低
按照国家新版项目规范的要求,调整医疗服务项目结构,适当提高护理、手术、诊察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和中医服务项目价格,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项目价格,理顺医疗服务项目间的比价关系。青岛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从4月1日起执行第一批《医疗价格》,共计5115项,包含综合类49项 、中医类 327项、实验室诊断类 907项 、手术类3832项。
记者从青岛市第一批《医疗价格》主要内容中了解到,综合类49项,包括床位费、护理费、诊察费。其中,住院诊察费和住院中医辨证论治由目前的9元调整至20元,其他诊察费项目价格平稳过渡。中医类 327项,参照省定价格制定。其中,规范后的小夹板调整术、外固定架拆除术分别由每次150元下调至50元;落枕推拿治疗、小儿发热推拿治疗分别由每次20元上调至50元。
临床操作禁止随意拆分
据了解,《医疗价格》中对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涵等作了明确的界定和说明,且《医疗价格》为临床操作的终极项目,不再允许医疗机构随意拆分,这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价格行为,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严格控制可单独收费耗材的品种和数量,并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打包目的。即对实施一个诊疗目的的所有操作和操作中使用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如穿刺针、引流袋、引流管)等尽量包含在项目内涵中,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改革收费方式奠定了基础。
新版医疗服务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更加科学、规范,从而使病历医嘱记录与收费清单最大程度地得到统一,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
《医疗价格》在检验项目名称中取消了所有检验方法,只明确检验标的物和标本等内容,只区分定性和定量方法。青岛市在确定价格水平时,根据省物价局所用主流检验方法,而不再依据不同的检验试剂和检验设备定价。此外,新政策还统一了医疗费用信息分类标准。
病人自负费用抽样降幅达12%
新出台的《医疗价格》,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特别是对困难群体制定了配套措施。本市将继续实施对社会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减免政策,落实大病救助政策,对困难职工继续实施医疗费用救助政策。
第一批《医疗价格》中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照青岛市医保支付政策,列入医保基金报销范围。从三级综合医院实际抽取了病例进行了实际测试,病人自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如,患者孙某某,2014年6月19日~2014年6月27日住院期间行甲状腺次全切术,住院费用9820.29元,纳入医保报销8046.76元,病人自负1773.53元。按新版服务项目价格测试,住院费用11637.83元,纳入医保报销10082.20元,病人自负1555.63元,病人自负降低217.90元,降幅12%。
手术、诊察等服务价格提升
《医疗价格》是在新版项目规范的基础上,参照省定标准,结合青岛市实际情况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的重新归并、拆分、增补,对项目内涵和医用耗材收费进行统一规范,适当提高手术、诊察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了化验检查等项目收费标准。比如,《医疗价格》综合类的“Ⅰ级护理”,其收费标准并不是简单的调整,而是多项收费项目的合并,“Ⅰ级护理”内涵增加了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专项护理的费用,而上述内涵项目在此前执行的《青岛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05版)》中均为可单独另外收费的项目。
再如,《医疗价格》严格控制了单独收费耗材的品种和数量,将此前执行的《青岛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05版)》中许多允许另行收费的一次性耗材列入定价成本中,不再另行收费。目前,相关部门从四家三级医疗机构调取了59份患者出院结算病例进行测算,从测算数据来看,价内耗材打包价格低于旧版本所用耗材费用的47份,占80%。以“胆囊切除术”手术为例,价内耗材打包价格为230元,7份出院结算病历,价内耗材打包价格均低于《青岛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05版)》规定的所用耗材费用。其中某位患者手术中的价内耗材由1756元降为345元,降幅为80.5%;另一位患者手术中的价内耗材由2912.77元降为230元,降幅为92.1% ;还有一位患者手术中的价内耗材由2114.2元降为230元,降幅为89.1%。
从测算数据来看,将耗材与医疗服务一起打包定价,严格控制允许向患者单独收费的耗材品种、使用数量和价格数量,减少使用不必要的耗材。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孙晓琳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