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3月31日讯(记者 许乃丹) 岛城即将进入旅游旺季,为确保旅游季节八大关风景区内道路交通有序、畅通,给市民及外地游客创造一个休闲、安全的景区环境,记者获悉,自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禁止机动车在八大关风景区内部分道路上通行,居住在八大关禁行区域内的居民车辆及单位车辆的通行证自即日起开始办理。
据市南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八大关景区禁行区域为太平角一路(黄海路至正阳关路)以西、正阳关一支路(山海关路19号至正阳关路)以东、正阳关路(正阳关一支路至太平角一路)以南。在八大关风景区禁行区域内居住的居民车辆可持个人办理通行证申请(联系方式)、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以及车主身份证、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办理;单位办公车辆可凭单位办理通行证申请(加盖公章、联系方式)、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单位代码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自即日起上述车主请到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南大队(东海西路七号甲805房间)办理登记手续。受理时间:2015年4月1日至4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市南交警大队提醒广大驾驶人,符合办证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请及时办理通行证。2015年4月10日前对未及时办理通行证进入禁行区域内的,民警将不予处罚,自2015年4月11日起,将对进入禁行区域而未持有通行证的车辆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同时,为加强交通管制区域的管理力度,交警部门将在管制区域的7个主要路口加装智能交通抓拍系统,对管制区域的交通状况实施监控管理。咨询联系电话:66572512。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