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韩金惠
4月23日,上海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正式宣布,在全市所有法院、检察院全面推行司法体制改革。对试点法院、检察院进入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收入水平,暂按高于普通公务员43% 的比例安排,并向一线办案法官、检察官倾斜。(4月24日《新京报》) 法官、检察官工资要比普通公务员高出43%,这让很多普通公务员不乐意了,同样是国家公职人员,工资水平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但实际上,法官、检察官工资高于普通公务员符合司法规律,也符合人力资源市场规律。
虽然按照当前的选拔机制,进入司法系统工作必须通过公务员考试,但是司法行业又有其特殊的职业要求和职业素质。有人这样形容法官的成长之路:首先,要通过司法考试这一“中国最难考试”;然后,要历经各种培训和锤炼,成为一名握有审判权的法官;之后,还要面对海量的各种各样的案件,在高强度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中精疲力竭。从这一点来看,法官、检察官与普通公务员的收入理应有所区别。
近年来,不断有学者提出把法官、检察官从公务员中剥离出来,管理去行政化,采用区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独立管理制度。而要实现区别对待,最直接的恐怕就是薪酬待遇了。对于法官、检察官们来说,学历相当的律师或企业法务年薪可以轻松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而自己辛辛苦苦工作十多年月工资也不过几千块钱。哪一个更具吸引力,其实不言而喻。上海作为先行先试地区打响了全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第一炮,不仅有法官、检察官“权力清单”、办案责任制等约束制度,更有“法官工资比公务员高43%”这样的激励制度,符合司法改革的精神。
法律是保障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司法又是一个需要理想和荣誉感支撑的行业。让法官、检察官感受到职业的价值,才能化解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这是司法改革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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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