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买分卖分"6人被拘 涉事车主也将被追责

2015-05-03 07:4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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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长沙5月2日电 长沙交警近日抓获10名驾驶证“买分卖分”涉案人员,行政拘留其中6人,并处以罚款。

  长沙交警介绍,为全面打击驾驶证“买分卖分”违法行为,民警近日以短信、微信及网络上传播的驾驶证“买分卖分”信息为线索展开调查。4月30日,民警在长沙县黄花镇抓获10名正在进行“买分卖分”涉案人员。经查,柳某宪、龙某组织并唆使曾某、张某、刘某洪、李某红等4人,以驾驶证“买分卖分”的形式,持本人身份证和驾驶证,顶替他人处理五台机动车的非本人交通违法,从中获得不法利益。以上6人,在公安交警部门执法中提供了虚假证言。

  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柳某宪、龙某分别处以5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0日;对曾某、张某、刘某洪、李某红4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5日。同时,交警部门将5台涉案机动车已经处理的交通违法依法撤销,并将追究车主相关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市民,“买分卖分盗分”行为可定性为“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案”,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言”予以处罚;对“买分卖分”中涉及的买分人和中介人员,固定串通的事实证据,以“提供虚假证言”共同违法人予以处罚;对中介人员利用群众不熟悉交通安全法规,故意骗取中介费用的,以诈骗行为处罚;对伪造证件虚假注册网上车管所信息处理交通违法的,以伪造公文证件处罚;经调查,以上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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