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日照5月6日讯(记者王裕奎 通讯员 张萌 王群)小两口吵架闹离婚,经亲子鉴定才知男方并非女儿亲爹,因为孩子母亲无固定居所和工作,法院最终确定孩子由亲生父亲抚养。但是孩子生父已经结婚,妻子得知后,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2013年,日照市岚山区某村的80后男子贺钧与黄玲(均系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第二年有了一个女儿贺小梅(化名)。婚后一年半,夫妻之间产生摩擦,频繁的吵架令双方都产生了离婚念头。某次吵架时,贺钧从黄玲口中得知一个惊人消息:孩子的亲生父亲可能不是贺钧!
于是,夫妻双方带着孩子去做了DNA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贺钧不是贺小梅的亲生父亲。经再三追问,贺钧得知孩子的亲生父亲可能是黄玲的前男友崔伟(化名)。后经鉴定,崔伟正是贺小梅的亲生父亲。确定贺小梅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后,贺钧心灰意冷。2015年1月份,贺钧将黄玲、崔伟告上岚山区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贺小梅不存在亲子关系,同时提出离婚诉讼。
法官得知被告黄玲无固定居所和工作,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而原告贺钧的诉讼请求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于是法官庭前向原告做了解释说明,原告增加了诉讼请求,庭审中第三人崔伟同意抚养贺小梅。今年3月,岚山区法院依法判决确认贺钧与贺小梅不存在亲子关系,确认崔伟与贺小梅存在亲子关系,贺小梅归第三人崔伟抚养,黄玲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至贺小梅独立生活为止。而崔伟已经结婚,并和妻子有了孩子。妻子得知丈夫竟然在外边还有一个孩子,难掩气愤,于是将崔伟诉至岚山区法院,打算与崔伟离婚。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