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招32名劳动保障协理员 其中中韩街道招8人

2015-05-14 16:5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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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徐抒彦) 5月11日,记者从中韩街道人社中心了解到,崂山区人社局决定面向崂山区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32名劳动保障协理员,其中,中韩街道招收8名,主要从事辖区内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管理、企业用工信息采集发布、就业岗位收集发布、政策宣传和信息发布、辖区内退休人员信息统计、就业援助、创业服务、职业培训服务等工作。

  被录用者经考核胜任的,根据有关规定,工资由岗位综合补贴、社保补贴两部分构成,由政府财政负担。其中,岗位综合补贴每月1480元,社保补贴以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为基数,按照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11% 、失业保险1.5%,工伤保险1.2% 标准执行;补贴标准随上级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报考人员要求具有崂山区户籍;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掌握文字录入等计算机基础操作;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且能够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等。

  其中,具有崂山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或协保登记的下列城乡劳动者,均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是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城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二是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三是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且未实现正规就业的失业人员;四是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是指领取失业金期间,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五是农村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外出就业6个月以上返乡农民工,以及因国家征地失去土地或家庭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六是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女满16至40周岁、男满16至50周岁,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平均水平50% 以下,且无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七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八是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九是协保人员,是指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协保证明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崂山区招录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审核表》或到崂山区政务网(网址:[url]http://www .laoshan.gov.cn[/url])下载),并持填写好的《崂山区招录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审核表》(一式2份)和户口簿(原件及2份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 2份复印件)、2张近期同版免冠1英寸彩照,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报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其中,面向指定社区招聘的岗位,只能由指定社区户籍人员报考。

  户籍在中韩街道内的报考人员需携相关资料到中韩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深圳路177号中韩街道办事处)报名,报名时间从5月18日至5月20日,报名咨询电话:83101230。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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