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吃空饷岂能“保护性问责”?

2015-06-03 08:4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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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张枫逸

  对“吃空饷”者处罚不力,责任追究制度缺乏足够的惩戒力和威慑力,被视为“吃空饷”顽疾难以根除的一个重要原因。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副县长任教训,在渭南市富平县任副县长时,利用职务之便,让正在上学的儿子“吃空饷”,任教训被人举报后,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反而被平调到邻县当副县长。(6月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纵观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对于“吃空饷”的禁令,往往明确提出“追缴‘吃空饷’资金,核减占编单位编制”,但对于相关单位和人员,大都只是一句笼统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于是,在具体操作中,各地对于“吃空饷”的惩罚主要是清退或免职当事人员,再把吃掉的空饷退回来,至于对“吃空饷”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往往并不会受到实质性追责。

  这种“保护性问责”无异于罚酒三杯,不仅对当事人构不成惩戒,也难以起到震慑“后来者”的作用。要想彻底根治“吃空饷”,必须规范问责机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一方面细化行政问责,架设高压红线。另一方面,引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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