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亚麟
“我坚持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我坚持卖孩子的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 6月17日,要求“修正贩卖儿童量刑标准”的信息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热议。有微信公众号发文指出,部分信息下附有珍爱网推广链接,朋友圈接力转发此事是在帮它赚钱。6月18日下午,该婚恋网回应称,系员工个人行为,已进行严肃处理。 (《新京报》6月18日报道) 没有任何由头,仿佛就在一瞬间,“支持人贩一律判死刑”的话题就引爆了朋友圈、舆论圈,无论是打开手机、电脑、电视,还是其他什么电子设备,你都能在第一时间看到。正当一部分人就这个话题争得面红耳赤,另一部分人还有些莫名其妙的时候,真相大白:原来这样一个看似严肃的话题,仅仅是一家婚恋网站的营销行为;大家的关注和转发原本是为了被拐儿童和打击拐卖犯罪,可之后却发现这只不过是一厢情愿,自己的爱心早已经被商业行为所利用。
婚恋网站将 “支持人贩一律死刑”这个话题进行营销炒作,不仅仅是将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商业化、娱乐化,其行为是通过煽动和绑架舆情的方式来博取关注度,用消费公众同情心的方式来牟取个人私利,是一种赤裸裸的欺骗行为。倘若不是骗局被及时拆穿,而是让这一话题进一步发酵,让原本在网络间的争论逐步升级,其后果将很难预料。
没错,这样一个没有任何新闻素材支撑的话题,能够在短时间内引爆舆论,吸引巨大关注,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了公众对于拐卖犯罪的焦虑。据报道,按照不同的统计口径,中国每年的失踪儿童不完全统计有20万人左右,找回来的大概只占到0.1%,也就是说每年只有200个孩子能被成功解救。庞大的失踪儿童数字背后,是各自不同的家庭悲剧,很多家庭为此踏上了遥遥无期的寻亲路,甚至毕其一生、穷尽全家所有的精力与财力,寻找失散的儿女。
然而,这样一个复杂、严肃,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社会问题,很难用“一律判死”的简单化方式来解决。正如法学专家所说的:“死刑对犯罪的震慑力非常有限,故意杀人罪的首选是死刑,可现实是故意杀人的犯罪无法禁止;其次,如果判人贩一律死刑,那人贩子就会成为活在刀尖的亡命之徒,让他们为了逃避处罚铤而走险,让被拐的孩子陷入更危险的境地,也增加警察抓捕的困难。”
遏制犯罪需要的不仅仅是严刑峻法,更需要一种完善的防控体系。以美国为例,他们在1982年就通过了《失踪儿童援助法案》,在全美范围内建立一条失踪儿童免费报警热线,以及全美失踪儿童的信息汇总和甄别中心。如果儿童在超市、商场、医院等公共设施内失踪,该场所的所有入口将全部封闭,工作人员立即进行搜寻,10分钟内找不到孩子,将立即由警方接手。1996年,美国防止儿童失踪体系再次升级,一个接驳美国紧急警报系统,通过电台、电视台、电子邮件、交通提示、短信、facebook、google等多种渠道,向全国发布失踪儿童信息的庞大系统上线了,这个系统所发布的内容由警方决定,通常包含了失踪儿童特征、嫌疑犯特征,以及嫌疑犯的车辆描述和车牌号码,一旦有人拐走了儿童,将立即陷入民众的“汪洋大海”中。这种防控体系的重要性从一组数字便可以看出:1990年时,全美只有62%的失踪儿童可以被找回,而如今,这一比例已经变为97.7%。
如此,我们就能明白:“我国拐卖儿童猖獗且打击不利”是个真问题,而“将人贩一律判死就能杜绝拐卖儿童”则是个伪命题;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确实需要政府、舆论和公众的广泛关注,而这种关注却不应被激愤蒙蔽而失去理性,因为前者可以对建立打拐防控体系提供帮助,而后者却只能对法律、甚至被拐儿童带来伤害——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对用“被拐儿童”进行网络营销的无良商家深恶痛绝!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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