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苑广阔
6月25日,一网友发微博质疑陕西榆林市神木县警车私用。想不到榆林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却“神回复”:“家里人又违法了吧?找公安的茬。”此言论迅速引起争议。(6月26日《法制晚报》) 先不说警方微博这样的“神回复”,其逻辑上的颠倒混乱,仅仅是面对社会监督的这种态度,也让人无法容忍。为什么相关部门面对网友公车私用的质疑不解释,反而倒打一耙怀疑网友家里有人犯事?无非就是想给当事网友施加心理压力,作为对监督行为的一种“报复”,其背后实际上就是在拒绝监督。
事情被曝光并遭受广泛质疑以后,榆林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进行公开道歉的同时,也表示将严格规范微博发布审核制度,提高管理人员工作水平—— 这些工作当然很有必要,但最为根本的问题,是改变一些政府部门不愿意接受监督,甚至对已经发生的监督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的现象。以此次事件为例,这种不但不接受公众监督,反而对公众的监督冷嘲热讽的行为,如果不加以纠正,那么一旦有合适的机会和条件,可能就会演变为现实中对监督者的打击报复。那样一来,以后谁还敢监督公权力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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