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日讯(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 2日,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宣布,自即日起至年底,全市将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四区部分路段将限时通行。
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会同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辖区所有的危化品运输企业,逐车检查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对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一律停运,限期加装;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仍在外地运营的,督促运输企业立即召回。此外,严查企业经营许可,查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查驾驶人、押运员从业资格证,查车辆二级维护情况,查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查动态监控情况,抽查动态监控记录、提醒记录、处罚记录,查看危化品运输车实时上线情况、行驶情况,是否存在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严格落实各项路检路查措施,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自即日起,在青岛港油港码头、黄岛油库、石化区3个原油重点区域和董家口LNG加气站1个油气重点区域设置24小时执勤岗位,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装载状况进行检查,严禁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套牌、假牌等危化品运输空车进入上述4个重点区域,严禁超载运输的危化品运输车驶出上述4个重点区域。
严格落实危化品运输车限行通告。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行限制通行管理,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禁止在遵义路、滨海路、天水路以南,滨海大道(含)以西,环湾路、杭州支路以东区域通行,其他时段进入该区域通行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其它区(市)限制通行时间和区域由各区(市)公安机关确定并予以通告。相关限行区域边界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工作,将在7月底前完成。
各大队在对驾驶员依据交通违法代码作出相应处罚的同时,对危化品运输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应进行1万元至10万元的高额度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