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快处快赔全天化开出首张罚单 双方各罚两百

2015-10-03 08:58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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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仅造成轿车刮蹭掉漆,无人员伤亡,由于双方未按规定快处快赔,均被罚款200元



  大众网济南10月2日讯(记者 贺辉)昨天上午,济南二环东路和平路口的一起轻微刮蹭事故中,双方均没有按照快处快赔程序及时撤离,民警赶到后将两车暂扣并分别对双方处罚款200元。这也是济南延长轻微事故快处快赔适用时间后,第一起因该撤不撤被处罚的案例。

  昨天上午9点左右,济南历下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二环东路和平路口北侧生交通事故,一辆滨州牌照的小货车将一辆正常直行的轿车刮蹭,无人员受伤。接警的交警在电话中告知双方应立即拍照、撤离现场。

  然而,由于货车一方执意要等交警来勘察,双方便停在现场等待交警前来处理。由于当时正好是国庆假期的交通高峰,且事发路段又在主干道路口,就在双方等待交警的过程中,两辆车分别占据一个车道,明显影响到了后方车辆的正常通行,加剧了交通拥堵。

  9:20左右,事故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勘察,发现这起事故确实比较轻微,仅造成轿车右侧掉漆。轿车车主称知道快处快赔政策,报警后也拍了照想撤到一边,但小货车一方不同意走快处快赔程序。民警调查取证后,认定小货车一方压实线变道负事故全责,但双方都没有快速撤离,因此只能按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

  于是,这起车损不足千元的轻微交通事故的双方因未按照快处快赔程序及时撤离,分别处罚款200元;对两辆车依法予以暂扣并进行检验,20个工作日内做出事故责任认定。

  这样一来,双方要想提车只能等20个工作日后,刨除节假日、周末实际上要等到11月份。在这期间,事故双方的生活、出行都会因为没车而非常不便。济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发生轻微事故后务必按照报警、拍照、撤离走快处快赔程序。即使一方不同意,另一方也要尽快将车开到一边不影响交通的地方。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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