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万考生在青上中职 青岛市职教条例下月实施

2015-10-11 07:0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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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10月10日讯(记者 魏海洋) 10月10日,市招办公布了今年岛城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的情况。今年市招办的招生有“3+4”本科、“2+3”高等师范专科、五年制高职及中职学校招生四大类,共录取考生16325人,比去年增加530人,增幅3.36%。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教育。10日市招办公布的数据为除去我省其他地市职校以外青岛职校的招生情况。

  从具体情况来看,“3+4”本科录取477人,比去年增加259人,完成计划的98.35%;“2+3”高等师范专科录取323人,比去年减少166人,完成计划的99.38%;五年制高职(含三二连读高职)录取6664人,比去年增加252人,完成计划的83.02%;中职录取7869人,比去年增加506人,完成计划的97%;高中和初中注册录取992人,比去年减少321人。

  今年青岛市职业学校招生,对于有面试要求的专业,首次关联面试合格成绩投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进一步规范了职业学校招生特殊考生加分政策,在加分项目和分值上均实现了全市普、职统一。普通中专录取全部下放地市管理,为方便招生学校,市招办首次为青岛市普通中专招收的外地生源办理了注册录取手续。

  从数据上可以看出,今年的“3+4”招生依然是大热门,今年因个别考生放弃“3+4”本科录取,部分职业学校“3+4”本科计划出现缺额,首次进行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共录取了15人。今年岛城5个“3+4”专业录取分数线高于普高线,青岛华夏职业教育中心的会计专业录取分数线为634.9分,高出普高线21.9分。

  《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了解到,由于传统观念以及中职学校自身发展,毕业生就业成才渠道不畅通等问题,学生和家长存在着重普高轻中职的观点。而这个《条例》的通过将为中职的发展带来实质性改变。

  《条例》规定,市、有关区(市)人民政府应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比例相当。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建立统一招生平台,对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统一考试录取。职业学校招生不得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不得进行有偿招生。职业学校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条例》还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学生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享受学费免除待遇;符合条件的,可以获得助学补助。

  根据规定,岛城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与普通高中之间,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学生学籍互转、学分互认。支持职业学校可以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允许学生工学交替,提前或者延后完成学业。《条例》颁布实施后,青岛市将实行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双证书制度。职业学校毕业生,经考核鉴定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本报记者 魏海洋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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