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诈成本岂能只是一句“对不起”

2015-10-17 14:0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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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韩金惠

  “讹到了就赚了,讹不到一句‘对不起’就完了”,当这样的想法驱使讹人者肆无忌惮时,最有效的办法是让法律站起来。扬一善不如惩一恶,要想破解“扶不扶”这一道德难题,必须要回归法治。

   近年来,扶人被讹以及肇事者冒充好心人的事件屡屡发生,成为社会热点。这极大消耗了社会的诚信资源,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有统计表明,今年10月前的149起因扶人引发争议的案件,80%左右的案件真相最终被查明。其中冒充好人的撞人者32例,诬陷扶人者84例。可是讹诈处罚率基本为零。(10月16日《人民日报》)        

  拍照先行、测谎鉴定,这年头,做好人没有点“技术含量”好像还真不行。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本是几千年流传下来的中华美德,但是在今天,“扶不扶”却成了困扰很多人的道德难题。不知从何时起,诈撞诈扶的新闻就没有间断过。为此,一些地方尝试了老年人意外险、“委屈奖”等五花八门的办法,但结果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可能使问题更复杂。        

  事实上,当前社会之所以陷入“扶人被讹”的怪圈,原因之一就是以往人们总是将此作为道德问题,即便讹人的行为被证实,也顶多是出来道个歉,鲜有承担法律责任者,更别说被提起公诉的了。然而,在讹撞讹扶这件事上,其行为已经突破了道德底线,而上升到了法律层面。第一,可能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讹人行为应该被归于敲诈勒索,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第二,还可能要承担民事法律方面的责任。例如给被讹诈的人造成经济损失(比如误工)时,必须由违法人承担责任;如果是造成精神损害,让做好事的人名誉上受到了伤害,这种情况既可以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同时加以解决,受害者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        

  所以,对于讹人者,无论基于何种理由,都不能让其若无其事,查明真相后提高违法成本才是解决“扶不扶”难题的核心和本质。立法部门应该对讹人行为进行法律上的界定,并对给出明确的处罚标准。另外,讹人案件发展到今天已不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公安部门应积极、及时地介入,尽可能还原事实,而非任凭公众舆论去声讨。        

  “如果讹到了就赚了,讹不到一句‘对不起’就完了”,当这样的想法驱使讹人者肆无忌惮时,我们再去探讨是“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恐怕没有多大意义。这时候,最有效的办法是让法律站起来维护这个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律规范之所以为广大民众所遵守,就是因为这些规范背后隐藏着国家强制力,而人们由于害怕受到法律的惩戒,就会遵守合乎道德原则的法律。所以,在讹撞讹扶这件事上,扬一善不如惩一恶,要想破解“扶不扶”这一道德难题,必须要回归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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