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一段“轿车闯红灯给救护车让路”的视频在网络上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网友们也纷纷为让路轿车的司机点赞。10月20日,记者从胶州警方了解到,这位“让路哥”找到了,他姓于,是一位“80后”,当记者联系到于先生时,他告诉记者,自己有义务给救护车让路,而且他也知道自己应该不会因此而被处罚。
闯红灯给救护车让路
10月13日上午10时许,胶州市120急救中心洋河分站的一辆救护车在车流中飞驰,车上一位左手血肉模糊的严重外伤病人急需送往医院抢救。当救护车行驶到香港路与广州路交叉口时,交通信号灯转为红灯,救护车前方以及左右的车辆依次停车,救护车被堵住了。然而接下来的一幕却是,最左侧的一辆黑色轿车却做出了一个感人的举动,车子果断向左转弯,为救护车让出一个便于通过的位置,“生命通道”随之打开……
近段时间,这样一段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微博、微信上也获得了不少网友的转发、评论,很多人为这辆黑色轿车的行为点赞。记者从胶州市疾控中心了解到,幸亏了这辆黑色轿车及时让路,为救护车争取了时间,最终车上的病人被准时送到医院,得到了及时救治。
急救中心主动联系交警
10月20日,记者联系到了胶州市急救中心中心当天出勤的工作人员,司机杜国贤师傅告诉记者,当时由于车上急救资源有限,病人被电刨撕脱的左手掌背肌肉、皮肤和拇指随时有感染、失去再植机会的可能,因此时间上是分秒必争。救护车在路口被堵住之后,医护人员和病人家属都非常紧张,好在左侧的那辆黑色轿车让出了道路,救护车才得以顺利通过。
杜师傅称,他开救护车也已经快10年了,遇到的这一幕也让他十分受感动。杜师傅说,以前在路上,司机听到救护车的声音后也会主动避让,然而像这辆黑色轿车明知会因为让路而闯红灯还是做了的,这么多年来他还是第一次遇到。杜师傅表示,在将病人送到医院后,他向领导汇报了此事,急救中心方面也向交警方面反映,希望这辆车不要因此而受到处罚。
闯红灯违法记录已撤销
记者从胶州市交警部门了解到,在接到急救中心的反映之后,工作人员特意查阅的相关视频,在证实了黑色确实是为救护车让路而闯红灯后,他们已经撤掉了该轿车的该条违法记录。工作人员介绍说,对于违法记录的处理,很多都会人工筛选,在发现这种情况后,一般都会予以剔除,不会录入到违法处理系统当中。
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撤销让杜师傅等人松了口气,然而他们也感谢那位轿车司机,在交警部门的帮助下,他们最终联系到了这位好心司机并表达了感谢。
胶州交警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过查询车辆信息,10月19日下午他们联系到了这辆黑色雅阁轿车的车主于先生,后来得知,当天开车的并非车主本人,而是车主的儿子,车主于先生也并不知道他的儿子竟然还做了这样一件事情。
“让路哥”是个“80后”
20日,记者联系到当天驾驶黑色轿车的于先生时,从对方说话的声音中能够感觉到这是一个十分干练的小伙子,于先生告诉记者,他是1982年出生,是做物流的,对于记者提出的见面要求,他予以了拒绝,还称“这事其实没什么”。
对于当时的情形,于先生回忆称,事发时他开车正好到达路口,红灯亮起,那时他已经听到了后方救护车的声音,原本他以为在他右侧车道的那辆红色轿车会给救护车让路,但对方好像没反应过来,救护车因此而停下后,他决定自己给救护车让路,于是趁着左转方向还没有其他车辆时将车开走让出了道路,“以前也听说过应该给救护车让路,咱也知道这事,况且我估计即便我闯了红灯,应该也不会受到处罚。本报记者 林刚 王晓婕
■交警
不让救护车属违法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不给救护车让路也是违法行为。据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也正是根据这一条规定,对于给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让路而闯红灯的行为可以撤销违法行为,不让行的则构成违法行为。
不过交警部门也提醒,在避让特种车辆时,也应该在保障自身及不影响其他车辆安全行驶的情况下进行,一旦因此而发生其他意外,往往不好处理,“也就是说,不能因为想做一件好事而又做了一件错事。”交警部门提醒道。
本报记者 林刚 王晓婕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