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晏扬
近日,江苏泰州市委组织部公布了一批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其中,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处现任处长秦某某,拟任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公示内容显示,秦某某名下有4处房产,总价超过2000万元,并有价值100多万元的股票。面对质疑,秦某某回应称,他的父亲是地产商人,名下房产都是父母赠予的,自己敢这么公开就可以调查。(10月28日《现代快报》) 一个官员名下有这么多财产,无疑有违一般人的认知;众多网友对此提出质疑,也是极为正常的。这则新闻貌似负面,实际上,让人看到了一些正面的东西。譬如,秦某某想必知道这么多财产会引起群众的质疑,但他还是如实地向组织申报,有关部门也如实地公之于众,这既是自信和诚信的表现,也符合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的初衷。再譬如,面对质疑,秦某某及时作出回应,并表示“敢这么公开就可以调查”,这种正确看待群众质疑、勇于接受群众质疑的坦荡态度,值得肯定和称赞。
官员任前公示就得求真求实,不能弄虚作假,否则,公示就会沦为走过场,毫无实际意义。更重要的是,官员任前公示是防止“带病提拔”的必要程序,只有如实公示,接受群众质疑,经过群众挑剔目光的“洗礼”,才能达到防止“带病提拔”的目的。同时,只有经得起群众质疑的干部,才有资格被选拔任用,要想“官升一级”,就得接受民众的围观和吐槽,哪怕有些吐槽并不准确,有些质疑显得苛刻。
从秦某某的情况来看,父母是地产商人,赠几套房子给秦某某,完全是有可能的。当然,这一情况是否属实,不能由秦某某自说自话,群众既已提出质疑,有关部门就应调查清楚,然后以组织的名义向民众作出回应,亦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如果民众的质疑不能得到权威的回应,那么官员任前公示同样会沦为走过场而没有意义。
而即便秦某某的房产果真是父亲赠送的,仍有两个问题值得重视:其一,秦某某现任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处处长,他的父亲则在姜堰(泰州市下辖的一个区)搞地产开发,这种“儿子监管老子”难免有“瓜田李下”之嫌,秦某某在以往的监管过程中,有没有“照顾”过父亲的生意?即有没有以权谋私的情况?其二,这种“儿子监管老子”是否符合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秦某某的父亲仍在姜堰做地产生意,现在拟提拔秦某某担任泰州市住建局总工程师是否合适?都应该有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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