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现场,约240名调解工作者听课学习。
为了贯彻《人民调解法》,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综合苏浙,提高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促进城阳区社会和谐,11月5日,城阳区举办了为期两天的2015年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社区调解主任、首席调解员、各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街道调解中心专业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室调解员、调解员助理月240人参加了培训。
三级调解体系促进社会和谐
近年来城阳区通过各级调解组织的通力配合,积极组织开展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化解了大量民间纠纷,为维护城阳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我区正在建立健全三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推荐社区中心建设,目前,调解中心筹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在10月中旬正式入驻启用;街道调解中心的智能得到有效发挥,年内各中心共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114件,社区调解委员会正在建设得更加规范,推行社区首席调解员制度,共成功调解纠纷314件。”城阳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今年城阳区继续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建设,完善住法庭、交警大队调解室以及版权协会调委会,今年以来,这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成功调解纠纷849件。城阳区司法局与城阳公安分局探索建立“警调联动”工作机制,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处理纠纷类案件、轻微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现已建成驻派出所调解室10个,成功调解案件345件。近年来,城阳区成立人民调解员协会,通过购买协会服务的方式,建成驻法院立案庭调解室、医疗纠纷调委会,已经成功调解纠纷21起。
记者了解到,这次培训活动分为治安及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两个专题,邀请来自青岛市、城阳区人民调解及法律领域、心理学领域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授课内容针对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需求,为更好地帮助广大人民调解员解决问题而精心设计。城阳区司法局还专门将调解成功典型案例制作成册供参加培训者学习借鉴。
■调解成功案例
夫妻婚姻遇危机,调解员化解矛盾
纪某和张某是城阳街道某社区居民,二人在2008年登记结婚,次年两人的女儿诞生。因为丈夫纪某一直无正当职业,夫妻两人一直矛盾不断,后来张某发现纪某在外与一名女子关系非常密切,两人的矛盾不断加剧,张某为了家庭和女儿也曾经试着劝说纪某,纪某不仅没有改变,反而变本加厉,甚至经常夜不归宿,张某心灰意冷,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与纪某离婚,法院受理后多次传唤纪某,纪某都未到庭,法院也无法做出判决。
城阳街道人民调解中心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介入进行调解,调解员首先约张某进行沟通,张某向调解员讲述了纪某婚后的所作所为。从与张某的交谈中,调解员了解到张某起诉离婚也只是为了吓唬一下纪某,如果纪某能够从此改正错误的话,张某还是可以原谅他的。了解到答题情况后,调解员又找到纪某,纪某开始对调解员非常不屑,认为调解员没有资格管自己的私事,但是调解员通过法律、家庭、伦理、道德等多个方面对纪某进行说服教育,逐渐拉近了与纪某之间的距离,让纪某产生信服,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家庭妻子孩子的伤害。调解员趁热打铁,当即带着纪某找到了正在父母家的张某,纪某看到张某和岳父岳母后当面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张某及父母见到纪某态度诚恳,也同意再给纪某一次机会。第二天,两人便一起到法院撤诉,一个即将破裂的家庭在调解员的努力下破镜重圆。
文/图 记者 赵伟华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