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枫逸
从海南省三亚市政府到三亚市国土局,直线距离大约七八百米,步行10多分钟就可以到。但一份涉及上亿元资产处置的公文从今年2月26日被三亚市政府领导批转给三亚市国土局后,直到11月13日才抵达目的地,经过了260天。除了急得跳脚的当事商人,几乎没有人关心这份公文的去向。(11月16日《中国青年报》) 10分钟路程却走了260天,三亚这份公文的传递速度比蜗牛还慢。报道中提到一个细节,记者11月12日到三亚市国土局提出采访申请,而公文呈批单显示,三亚国土局收文日期为11月13日。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媒体介入,公文恐怕还要继续在原地打转。
对此,三亚市国土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给出的解释是,可能是工作衔接的问题。事实上,各级行政机关对于公文传达的时间、流程都有严格规范的规定,有专门机构负责文件的督办。那么,在完善的运行制度之下,出现“公文走了260天”的不正常现象,除了有关部门办事效率低下、程序拖沓的原因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其更多地从部门利益出发,回避搪塞问题过失,不考虑群众的切身感受。
三亚这份走了260天的公文是海南省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内容直指三亚国土局擅自委托机构进行二次土地评估,于法无据,处理不当,并决定撤销此前经三亚市政府批准由三亚市国土局作出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对于这样一份令当地颜面扫地的公文,如果有关部门故意“选择性失明”,制造出“衔接不当”的问题,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公文走了260天”,给当事企业造成不小损失。由于被注销的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及时恢复,有多家企业找到公司要求合作开发土地,均无果而终。而公文传递“龟速”背后的部门利益化,则严重伤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上演,决策部门应加强对文件决定的跟踪督查,确保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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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