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红梅
由于这项工作难免会触动部门既得利益,因此不能全凭职能部门自由定夺,哪些证明应取消,哪些证明应保留,既要组织专业人士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也要多听听基层群众的意见。 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吴知论11月20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年底前,将对社会上诟病的“奇葩证明”拿出解决办法并实施。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应一律取消,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11月21日《新京报》) 各种“奇葩证明”泛滥,不仅让群众办事创业颇费周折,也滋生了“跑关系”“托门子”的权力寻租空间,备受社会诟病。近段时间以来,政府部门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上下了很大功夫,一些“奇葩证明”相继被取消。今年7月份以来,民政部、公安部等多个部委接连下发通知,专门整治各领域滥开证明现象,明确规定了一些不再开具的证明。不过,相比于庞大的“奇葩证明”总量,仅取消这些显然还远远不够。
在广大基层,简政放权改革还存在“中梗阻”、“最后一公里”不到位等情况,严重束缚群众的手脚和市场的活力。在一些地方,不少机构对证明材料的需求并未减少,甚至上了禁开清单的证明依然不得不开。现代政府是服务型政府,理应努力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尽力为群众办事创业解除麻烦和障碍,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激发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潜力。
如何改进公共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在11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三项具体要求:信息公开、流程简化、数据共享。清理“奇葩证明”,正是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应切实从群众利益出发,杜绝部门利益本位,对现有的“奇葩证明”来一次彻底清理。由于这项工作难免会触动部门既得利益,因此不能全凭职能部门自由定夺,哪些证明应取消,哪些证明应保留,既要组织专业人士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也要多听听基层群众的意见。
信息化为现代社会治理提供了无限可能和便利,政府各职能部门只要打破信息壁垒,建设切实可行的信息共享平台,以“公对公”的形式核实相关信息,就可以有效减少开具证明的种类和环节,让基层群众办事少跑腿。问题的关键在于,职能部门是否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当然,在“奇葩证明”之外,确实有一些证明是必要的。对于那些有必要继续保留的证明,相关部门应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尽快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基本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这样的部门“权力清单”,既有利于压缩办事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也可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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