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学校撤并为何要"慎重稳妥"?

2015-11-30 13:5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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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邓海建

  11月28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通知要求,慎重稳妥撤并乡村学校,努力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11月29日《京华时报》)

  人员减少,结构变化,这些年来,“离乡返城”成为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大势所趋。于是,2001年正式开始的一场对全国农村中小学重新布局的“教育改革”如约而至。具体说来,就是大量撤销农村原有的中小学,使学生集中到小部分城镇学校。不过,步子迈得太大,造成了农村义务教育不可承受之重。对此,教育部先后于2006年、2009年、2010年印发文件,要求各地避免盲目撤并学校。及至 2012年9月,国办下发了《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

  于此观之,今日“慎重稳妥撤并乡村学校”的提法,既是对纠偏思路的承续,更是对城乡义务教育均衡的再思考。之所以要“慎重稳妥”,一是从过往经验来看,农村教育资源调整容易陷入数字导向,而忽略了学情现实;二是盲目撤并的后遗症需要正视并纾解。过快过狠的“撤并潮”,并未有足够的公共服务为之兜底。因此而带来的农村家庭教育成本激增、城镇学校负担过重等次生问题,同样成为社会的困扰。

  撤并或许是个大趋势,但如何在这个趋势中确保程序正义,这是无法规避的现实问题。“慎重稳妥”这四字原则,要在操作中不至于跑偏,须做好三个层面的功课:一是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要多听民众的意见,不能搞“一意孤行”;二是禁绝通过撤并来“省钱”的教育经费支出思路,乡村学校该投入的还得一如既往得以保障;三是严肃审计考核,落实问责机制,对于乱撤乱并的地方作为,必须“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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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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