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漏油流出70米车主联系不上 消防紧急除险

2015-12-07 06:4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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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燃油泄漏,消防员紧急喷水稀释。



  半岛都市报12月6日讯(记者 景毅) 6日上午9时许,有市民发现绍兴路与延吉路路北70米处,一辆停在路边的大巴车正在漏油,燃油顺着下坡一直流到延吉路上。由于该车在交警系统所留电话已经变更,现场处置的交警迟迟联系不上车主,为了防止意外事故,交警只得联系消防官兵到现场喷水稀释。

  6日上午记者赶到现场时,消防官兵正准备撤离。此时绍兴路路面上已经全是消防水,空气里仍能闻到一股柴油味。“现在已经没有危险了,漏油问题还没排除,只能暂时找容器接着。”在现场处置的市北交警大队辽源路中队副中队长李涌介绍道。

  记者注意到,漏油的是一辆蓝色大巴,大巴车右侧车轮骑上了人行道,左前侧靠近前轮位置仍在不停地流着柴油。此时,漏油已经接满了两三个机油桶。

  李涌告诉记者,他和同事赶到现场时,绍兴路上已经成了油河,尽管柴油相比汽油挥发性弱一些,但这么多油一旦遇到明火,危险性可想而知。由于大巴车上没有留下联系电话,交警根据车牌调取了该车的登记信息,然而该车当初登记的联系方式已经变更,交警一时也无法找到车主。

  几分钟后,消防官兵赶到现场,消防员用水枪将泄漏的柴油充分稀释,确认不会有起火危险后才撤离。

  此时,大巴车的女车主闻讯赶到。看到眼前的场景,她也非常震惊。据她透露,该车于4日晚间停靠于此,当时刚加满160升的油箱。对于漏油原因,她也不清楚。记者离开现场时,维修师傅和大巴司机先后赶到,目前正在查找漏油原因。

  ■提醒

  车主变更电话不备案最高可罚200元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目前岛城有万余名驾驶员在变更联系方式后,没有及时在车管所备案。据介绍,车主换了手机号,如果不到车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按照规定最高可处200元罚款。

  据介绍,根据公安部123号令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30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如果未按该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司机从网上变更了信息后,可以享受到多种免费短信提示,如驾驶证审验、驾驶证临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逾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降级换证临界提醒、降级换证逾期提醒、驾驶证临界换证、驾驶证逾期换证、机动车审验临界等。

  如果要变更相关信息,市民可登录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网上车管所http://cgs.qdpolice.gov.cn:9080/wscgs/home.jsp。点击信息变更模块进入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备案补录系统进行变更。也可以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分所和机动车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分所变更。

  记者 景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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