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盗窃被刑拘 警方提醒年底多留意防盗

2016-01-06 10:5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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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1月19日,日照某保险公司的一名员工报案,称其在上班期间,放在桌上的背包被人翻动,包内的1500多元钱被盗,随后几天时间内,警方又多次接到报案,称办公室内丢失了钱财。经过缜密分析,东港公安刑警大队四中队民警认定该案件为同一人所为,并通过大量走访侦查,于2015年12月28日将正准备再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抓获,据介绍,孙某作案目标多为一些写字楼的办公区域,作案期间也非常大胆猖狂,甚至在别人涮拖把的空隙偷着钱包就跑。据悉,孙某之前就有多次盗窃前科,目前已经被东港公安依法刑事拘留。

  连续“光顾”同一单位4次

  2015年11月19日,日照市东港公安分局黄海路派出所接到辖区内某保险公司员工报案,称自己放在办公桌上的背包被人翻动了,里面的1500多元现金不翼而飞。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了勘查。通过调取视频监控,以及联想到近期多次接到办公室财务被盗案件,民警初步判断该系列案件为同一人所为,并立即将案件移交给东港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四中队民警查办。

  在接手案件后,四中队民警立即展开了侦查工作,通过梳理近期几起办公室侵财案件,并查看大量案发地点附近监控录像,民警初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多次出现在视频监控中的男子孙某。随后,民警在案件高发区域进行了蹲点守候,并于2015年12月28日早晨8点左右,将正准备再次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孙某当场抓获。

  到案后,孙某却拒不交代自己的罪行,而是狡辩称自己是前往该单位买保险的。民警出示了大量的视频资料等证据,孙某在证据面前只得承认了自己先后多次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

  据孙某交代,自己落网时正准备再次实施盗窃,这已经是他第四次“光顾”这家单位了,其中有两次并未得手。之所以频繁出入该单位,孙某承认正是因为该单位人员流动性比较强,且防范意识比较低。

  里屋有人说话,他都敢在外屋偷

  随后,民警对孙某再次进行了审讯。据孙某交代,自己在作案之前都会先进行“踩点”,作案时多选择一些人流往来比较杂乱的办公场所,比如医院、商务写字楼之类的地方。据介绍,2015年11月19日中午,孙某来到海滨二路某保险公司,见工作人员比较忙碌偷偷溜进了办公室,从一个女士背包中偷盗了1500元钱;12月8日,孙某再次来到该单位偷得现金200余元;2015年12月25日,孙某再次来到该保险公司,但是由于工作人员在场并未得手,随后他乘公交车去了某商场附近的商务写字楼,从一间没锁门的办公室偷了500多元;2015年12月28日,孙某再次来到之前的保险公司,在进行盗窃过程中被民警当场抓获。

  据民警介绍,孙某在偷盗过程中非常大胆猖狂,凡是没人的办公室他就公然闯入翻找钱物,在某写字楼偷盗期间,孙某选择的是一个套间办公室,当他在外屋翻包偷盗时,甚至都能清楚地听到里屋人的谈话。另外,在海滨六路某公司办公室偷盗时,工作人员仅仅是去涮了个拖把的空,不到10分钟的时间,孙某就进去偷了钱包溜走了。

  年底侵财案件高发,务必注意防范

  据警方介绍,孙某是高兴镇人士,1980年出生,离异,带有一个10岁的女儿,中专毕业后曾经当过兵,但是复员后一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在此之前,孙某有过多次盗窃前科,分别于2010年、2012年以及2015年因为盗窃,被分别处以有期徒刑10个月、行政拘留并处劳动教养1年6个月以及行政拘留15天等处罚。

  据民警了解,孙某从小家境优越,父母对他非常溺爱,才养成了他好逸恶劳不思进取的性格。在被抓之前,孙某一直在社会上无所事事游荡,平日就靠偷盗为生,平时吃住在网吧里,偷了钱之后便去吃喝玩乐上网挥霍。据民警介绍,孙某还一直妄想着中彩票,他2015年12月26日曾偷到了1700多元钱,但是到28日落网时身上只剩下不到400元钱,挥霍的部分中有近800元被孙某用来买了彩票。

  另外,刑警四中队民警刘家飞特意提醒广大市民,年底是侵财案件高发的时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加强防范意识,在外出时一定要锁好门窗,财务一定要贴身放置,更不要因为临时离开便将贵重物品放置在别处,即使离开几分钟,办公室的门也一定要及时上锁。

  记者了解到,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因为盗窃已经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关于案件的其他细节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侯彦平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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