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永平) 在沙岸地段,从适宜植树的地方起向岸上延伸不少于二百米;在泥岸地段,从适宜植树的地方起向陆地延伸不少于一百米;在岩岸地区,为临海第一座山山脊的临海坡面。近日,《日照市沿海防护林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北起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两城街道白马河口,南至岚山区安东卫街道绣针河口均须按上述标准建设沿海基干林带。《办法》自2016年1月5日发布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沿海防护林范围内的森林、林木、林地,不改变原来的权属主体。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沿海防护林建立档案、设立保护标志。沿海防护林内的宜林地,由林地使用者按照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规划负责造林。并坚持科学规划,大力推行营造混交林。
在沿海防护林内,禁止从事砍柴、放牧、修坟、采石、挖沙、取土及其他毁林行为,禁止非法修筑建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对已在沿海基干林带内非法修筑的建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限期拆除,恢复森林植被。同时,禁止在沿海防护林规划范围内新开挖池塘。对原毁林开挖的池塘,应当逐步回填造林。
《办法》还规定,沿海防护林内的林木禁止进行商业性采伐。依照有关规定需要对沿海防护林内的林木进行抚育和更新采伐的,应当经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报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违反规定破坏沿海防护林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等森林资源、破坏或擅自移动沿海防护林标志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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