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王玉志:建议推行建筑垃圾就地消纳

2016-01-30 08:1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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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发生的深圳渣土滑坡事故,就是建筑垃圾处理不当造成的,血的教训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省政协委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在省政协大会发言时,建议推行建筑垃圾就地消纳。省人大代表、青岛城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程波也表示,应该加快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程波说,建筑垃圾露天填埋堆放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破坏生态环境。而对其进行综合利用,能够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如制作再生砖,用于生产板材等多种产品。

  王玉志说,据统计,我省每年产生约1亿吨建筑垃圾,大多是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占用土地资源,影响生态环境。王玉志建议,首先积极推广绿色施工,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其次,积极推行就地消纳。国内已研发出“吃垃圾”的整套设备,可以在施工现场对废旧混凝土、碎砖瓦等进行破碎加工,生产成砖等再生建材,直接用于建筑工程。建筑渣土可以通过基坑回填、堆山造景等方式,实现就地利用。

  王玉志还建议,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依据一定标准向产生建筑垃圾的工程项目征收垃圾处理费,用于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记者了解到,《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就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弃物,防止环境污染。个人在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应当袋装收集,堆放到确定的集中堆放点,由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或者环卫专业单位清运,清运费用由产生建筑废弃物的个人承担。不过,山东省有些地方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对此,应当在各地相关立法工作中体现出来。

  本报特派记者 郝园园 魏海洋 朱薪雨(本报济南1月29日电)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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