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强制个人网店工商登记"当为常态

2016-02-24 09:4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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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邓海建

  在2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不强制要求个人网店进行工商登记,不具备工商登记条件的网店,应向其所在的第三方平台登记相关信息。

  小本网店,营生不易。尤其是在经济转型、消费疲软的大背景之下,这些不起眼的小店面,可能承载着年轻人的“马云梦”,亦可能承载着再就业者的一日三餐……去年2月,《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阿里巴巴举办的培训班上获悉,淘宝集市店有600多万个卖家,真正赚钱的不足30万个,仅占5%。

  当然,市场不仅讲“情”,还得要讲“理”。一来,早在2010年7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对自然人开网店进行了规范,除了要求实名登记之外,推出了允许可以不经过工商登记的特别规定。这个规定被2014年实施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2014第60号令)认可,并得以延续。二来,工商登记仅仅是种程序,效力有限,并不能对假冒伪劣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有两组数据是需要珍视的:一是近日,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正式发布的报告显示,2013、2014年度小微企业年报数量达1088.54万户,同比增长27.14%,反映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扶持政策初步取得预期效果,逐渐形成了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新格局。二是2015年的数据称—— 10年前,中国的电子商务交易额是1.3万亿元人民币,而2014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已达16.39万亿元。小微企业双创活力刚被激发出来,减税减负成为潮流。于此而言,“不强制要求个人网店进行工商登记”当成为合情合理的制度预期。

  所以,激活双创热情、捍卫市场活力,不妨就从“不强制个人网店工商登记当为常态”的共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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