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4月8日消息 “我知道自己错了,醉酒驾驶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和其他人的不负责任,请求法庭给我改过的机会!”今天上午,在平度法院第一审判庭内,“醉驾司机”于某在法庭上做最后陈述。据了解,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平度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398件,仅2015年全年就审结了165件,判处被告人165人。“但近几年酒驾案件数量增长趋势仍然明显。
2016年的元旦,被告人于某醉酒状态下驾驶小型轿车,因未按规定让行,与王某驾驶的货车相撞,致两车受损,王某受伤。经检验,案发时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已达131mg/100ml。平度市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于某提起公诉。
集中审判现场
“虽然醉驾入刑已近五年,但醉酒驾车的人仍不在少数。”平度法院刑庭庭长孙朋君表示,平度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对这一案件与其他同类的9起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集中宣判。于某等10名被告人以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1至3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罚金。庭上,被告人均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罪服判。
因为适用了刑事速裁程序,该10起案件从开庭到宣判,仅用了50分钟,平均5分钟审结一起。近年来,平度法院积极探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调,2015年以来共速裁案件174件,占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14.76。
通讯员 李阿欣 文 刘子琳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