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四区幼儿园公布招生计划 6月14日网上报名

2016-05-27 14:13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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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市北区幼儿园招生方案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6〕16号)文件精神,本着“相对就近,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区学前教育现状,特制定2016年市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时间

  2016年全区各幼儿园招生报名录取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4日-25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次招生。6月14日—17日家长网上报名,6月18日现场审核确认报名材料(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确定录取名单。

  二次招生。6月20日发布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21日-24日家长网上报名, 6月25日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确定录取名单。

  幼儿园两次报名结束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以随时补招。

  二、招生对象

  (一)招生年龄: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新开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可招收其他年龄段幼儿。

  (二)身体条件:报名幼儿需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三)招生范围:

  1.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只招收规定区域内的常住适龄幼儿,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1)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且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2)有与该户籍住址一致的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廉租房租赁证明等)。

  仅持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或房屋产权证之一者视本区域持双证幼儿的录取情况而定。(具体信息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试点就近入园幼儿园在满足本区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后,如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周边区域招生。

  2.非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市北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参加二次招生,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在市北区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含社保缴纳凭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2)父母一方有在市北区一年以上的正式租房合同或拥有市北区自有住所房产证;

  (3)符合市北区规定的入园年龄(提供有效户籍证明)。

  3.国企、部队、高校等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需求,剩余名额面向本辖区居民子女公开报名招生。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5月27日,《2016年市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在市北区政务网、市北区教育信息网发布。

  同时,各幼儿园招生简章统一在各幼儿园网站发布,并在各幼儿园门前或社区宣传栏张贴。

  6月20日,二次招生幼儿园招生公告在市北区教育信息网、市北区政务网和幼儿园网站发布,并在幼儿园门前张贴。

  (二)网上报名。6月14日(8:00报名平台开启)至17日(18:00报名平台关闭),家长登录市北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wybm.org/),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后,下载打印。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重复输入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将无法再次选报其他幼儿园。填报后,家长可以继续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已经填报的内容,如果填报信息有误可修改一次;确认打印后,填报信息将不能更改。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幼儿家长,可在录取当天6月18日上午8:00-11:30到拟报幼儿园现场请工作人员协助填报有关信息。

  (三)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后,家长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报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审核报名材料。

  一次招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3:00;二次招生幼儿园报名材料审核确认时间为6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3:00。

  现场确认时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

  1.家长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3.有效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4.《2016年市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区工作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含社保缴纳凭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四)录取。各幼儿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确认符合招收条件的适龄幼儿名单及人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将该部分幼儿确定为录取对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于当天下午4:00在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并当场公布。

  一次招生未被录取的幼儿,可以参加二次招生。

  (五)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幼儿,家长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领幼儿并持户口簿到所报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手续一般包括领取入园须知、填写新生入园登记表、缴纳幼儿入园第一个月的费用。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各幼儿园办理录取手续的时间为:一次录取的于6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办理;二次录取的于6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办理。新办园的录取手续办理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幼儿园将对录取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及时通知幼儿家长。

  (六)组织新生入园。幼儿入园前应到区(市)级以上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指定的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请家长按照幼儿园规定的入园时间,带领幼儿,并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健康查体证明,到幼儿园报到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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