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吸烟区"架空全面禁烟

2016-05-31 15:2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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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红梅

  目前,全国已有18个城市实施公共场所禁烟令,超9成民众支持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在这种情况下,允许一部分室内公共场所设立吸烟区,为全面禁烟令“开口子”,很可能会使控烟立法沦为一纸空文。

  公共场所控烟条例》自2014年11月份开始征求意见,至今已19个月,但在出台前的“最后一公里”,引发国内外控烟界震惊,《条例》最初征求意见稿中的“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全面禁烟”,已被修改为允许在餐厅、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室内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对此,曾参与起草的专家表示,“非常震惊,没有想到倒退这么厉害。”(5月30日《第一财经日报》)

  今天是第29个世界无烟日,我国“控烟立法严重倒退”的消息,让人倍感焦虑。《公共场所控烟条例》最初的征求意见稿规定,“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全面禁烟,交通工具、机场、码头、候车室全面禁烟”,但是,即将出台的《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却拟将上述内容修改为“下列公共场所可设置吸烟区域:餐厅、酒吧、咖啡厅、茶楼、歌舞厅、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住宿服务场所的室内区域;机场航站楼室内区域。”从室内全面禁烟,到允许在一些室内区域设置吸烟区,公共场所控烟立法之让步与退步令人担忧。

  二手烟对于人体健康的危害毋庸赘言,我国每年由于二手烟暴露导致的死亡人数高达十几万人,而公共场所是二手烟暴露最为严重的地方。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明确指出,“不存在符合安全标准的二手烟雾……排风、换气和使用指定吸烟区,不能避免接触烟草烟雾。”研究结果表明,即使是双层门严格设计和强劲的通风系统,也不能消除吸烟区或吸烟室内的有毒物质,不能防止二手烟外泄到其他区域或房间。因此,保证所有人免受二手烟危害,只能在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在《公共场所控烟条例》的立法博弈中,反对方给出如下意见:控烟履约不能“片面化、扩大化、绝对化”,公共场所立法忽视了3亿烟民的权益;烟草是财政贡献大户,控烟会使烟草销量下降,影响就业、扶贫;严格的控烟法规,在中国部分地区很难实施,设置吸烟区是可行的;目前全国公共场所立法时机不成熟……这些反对“全面禁烟”的理由,说白了还是从所谓的经济利益出发,根本没有考虑公众的健康权益。

  目前,全国已有18个城市实施公共场所禁烟令,超9成民众支持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在这种情况下,允许一部分室内公共场所设立吸烟区,为全面禁烟令“开口子”,很可能会使控烟立法沦为一纸空文。烟草业是典型的“健康危害型产业”,其税收贡献完全不足以弥补全社会的成本付出,压缩和限制烟草业必然成为我国未来经济转型的“重中之重”。如果延续“先吸烟,后治病”的模式,那么由此带来的疾病负担将呈现井喷式增加,欠下的是一笔还不清的健康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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