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学进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各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6月7日《北京青年报》) 有一种公开的秘密,叫就业率造假。早在2006年7月21日,《中国青年报》用整版篇幅刊发了一组有关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证明造假的新闻。其中尤以广州某高校要求学生用就业证明换取毕业证的做法最有代表性,如不交就业证明,就不给办毕业离校手续。
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大学刚毕业就能找到工作的难度已经提高,但各高校统计上报的就业率则十分可观,80%甚至90%的就业率都满眼皆是。这些都是不成秘密的秘密,自该报道发表算起,这种“假”已经延续了10年。如从其“诞生”之日算起,“假”的历史还要悠久。兴许是审假疲劳吧,在这么长的时间段内,鲜见有正儿八经的打击此类造假行动。就业率造假的恶果显而易见,它不仅加剧了高校之间的恶性竞争,而且背离了大学精神,贬损了大学形象,到了非打击不可的时候。
在《通知》中,教育部用两个“不准”旗帜鲜明地表达了对假就业协议和假劳动合同的不满,这可以视为一种行政命令,具有强制意味。但鉴于这种“假”延续时间长,存在范围广,为害剧烈,必须在叫停的同时,辅之以惩处。对此,4月份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统计服务工作的通知》已经明令:教育部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作假将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教育部除了公布自己的举报电话,还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公布本单位举报电话或邮箱,坚决查处任何形式的就业率作假。此举甚好,建议两个通知同时贯彻落实,也即叫停和惩处必须同时抓,且两手都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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