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整治汽车销售市场:买汽车请看清五大警示

2016-06-29 07:00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早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市工商局将在全市汽车销售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市场、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并向消费者提出五大汽车消费警示,便于消费者选购车辆。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市工商局首先将对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和汽车配件市场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机动车生产、销售的行为;查处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背消费者意愿强制保险、搭售商品、擅自增加服务项目等违法行为;查处经营者不承担举证责任、不履行“汽车三包”责任等违法行为;查处经营者在维修和保养中使用汽车配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代新或者擅自减少服务项目等违法行为。

  对二手车市场开展相应检查,重点整治无照经营行为;整治强制鉴定评估行为;整治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整治经营者谎报车辆公里数、隐瞒车辆事故等真实信息的消费欺诈行为;整治交易违法车辆行为;整治限制异地二手车交易行为。

  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重点整治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违法行为;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汽车零配件或者出售报废汽车零配件未标明 “报废汽车回用件”字样的违法行为;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的违法行为。 (记者 樊蓉)

  汽车消费五大警示

  购车前:综合比较4S店的报价,价格相差不大时,看看价格所包含的项目是否有出入,同时还要比较售后服务,最终确定经销商。购车前一定要了解车辆性能、配置,未必高配置就好,要选定符合自身需求车型。

  购车时:无论是店内或者在车展上预订或直接购车时,应订立书面合同。应在合同中注明所预订的车型、配置、颜色、购车金额等内容。注明违约责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最后,商定并注明所交“订金”或者“定金”的数额。商家无权强制消费者在本店购买车辆保险、贷款购车、挂牌服务。对于商家涉嫌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消保委或者律师咨询、举报。

  提车时:仔细查看经销商提交车辆是否与所购车辆各种配置一样,若不一样,及时提出更换。一是查验车辆是否有损伤或是有二次喷漆迹象。二是查看是否有随车《车辆合格证》,如无该证将影响到消费者在购车后挂牌。在确保上述无问题后,再签字交款。

  购车后:要保管好随车的各类凭证,如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三包证书等。

  维修时:依据汽车“三包”规定确定维护保养责任。对需要更换的汽车配件应事先征得消费者本人同意,并说明更换理由。消费者要对所更换配件进行查看: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和外包装是否完整。维修完毕后向4S店索要发票和维修记录等。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