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晓丹老师具体讲解扶持工作内容。
本报讯(记者 刘婷婷 通讯员 王竹琳) 近日,记者从中韩街道文体中心了解到,为充分调动社区文艺人才的积极性,崂山区专门设立起群众文艺表演团队扶持专项资金。7月12日,街道文体中心邀请到崂山区文化馆段晓丹老师,为辖区内49个社区的文化管理员具体讲解了群众文艺表演团队扶持工作的有关内容。
段晓丹老师围绕群众文艺表演团队管理及分类、民间文艺团队申报与扶持、扶持标准及资金使用方向等方面进行了讲解。据了解,目前崂山区对群众文艺表演团队实行一、二、三级分级管理,并设立群众文艺表演团队扶持专项资金,其中,一级群众文艺表演团队每年扶持补助4万元,二级群众文艺表演团队每年扶持补助2万元,三级群众文艺表演团队每年扶持补助0.5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奖励民间文艺表演团队组织创作、培训、排练、演出,以及购置或租赁服装、道具、器材等设备。
据悉,申请扶持的群众文艺表演团队需要在每年的10月底前进行申报,每个社区只能申报一支团队,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将由街道文体中心向文化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在区级部门登记的群众文艺表演团队直接向区文化馆提出扶持申请。
扶持资金的设立,将有效推动社区群众文艺表演团队健康有序发展。各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报名,踊跃申请。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