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伦理挂钩信用是个好判例

2016-07-26 13:5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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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燕农

  张老汉年老多病,无收入来源,生活极为困难,而其儿子张某虽有赡养能力,却拒绝支付法院判决的每月200元的赡养费。无奈之下,张老汉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后,北京市通州区法院依法将张某录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某因无法正常出行,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并履行赡养义务。(7月25日《京华时报》)

  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失信者不只在出行方面受到限制,在贷款、就业、商业往来等多方面都会受到钳制。将履行赡养义务与个人信用体系相挂钩,是再合适不过的外在路径,因为二者有着道德范畴的交集。只是,通州判例是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法院执行措施的规定,将被执行人录入了征信系统,而要进一步打通孝道伦理与个人信用相挂钩的通道,应该探索司法诉讼前的征信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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